兰州男子独占房屋拆迁款前妻打官司讨回13万

  本报讯几年前,刘倩与丈夫协议离婚,夫妻共同财产未予分割。不久前,结婚期间的住房被拆迁,前夫杨斌拿走了所有拆迁款。于是,刘倩将杨斌起诉到法院,要求给付补偿款中属于自己的部分。7月23日,兰州中院终审判决杨斌给付刘倩拆迁补偿款13.6万元。

  2001年,刘倩经人介绍认识了杨斌,双方很快登记结婚,次年生下女儿。婚后,两个人一直磕磕绊绊,吵闹不断。2009年,杨斌以双方感情不合为由要求离婚。之后,双方协议离婚,女儿随刘倩生活,但夫妻共同财产未予分割。2011年,刘倩意外得知与杨斌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建造的7间房屋已被拆迁,拆迁补偿款被杨斌领走。刘倩认为这是夫妻共同财产,应有属于自己的部分,在与杨斌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刘倩将杨斌起诉到西固区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新建的97平方米的房屋,应属夫妻共同财产。该房现虽已因拆迁而灭失,但因拆迁所取得的补偿款,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经计算,法院判决杨斌给付刘倩拆迁补偿款项13.6万元。

  一审宣判后,杨斌提起上诉。昨日,兰州中院终审判决杨斌给付刘倩拆迁补偿款13.6万元。     (文中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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