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利率放开 银行按兵不动称政策宣布得太突然
据《深圳特区报》报道 20日是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放开的第一天,各银行并未立即调整对外公布的贷款利率。业内人士认为,小微企业贷款、个人消费贷款等领域竞争已经比较充分,短期内银行可能不会立即下调贷款利率,但从长远来看,贷款利率下调有利于资金向经济效益好、资产风险小的优质项目倾斜。
20日,记者查询了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工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四大行,以及北京银行、平安银行、中国光大银行的官网。在贷款利率一栏中,各官网皆保持一致,均以2012年7月6日更新的数据为准,其中6个月贷款利率为5.6%,6个月至一年为6%,一年至三年为6.15%。这一利率实际上是央行颁布的基准贷款利率,各行并没有在新政后进行调整。
一些银行的工作人员表示,央行的改革政策宣布得太突然了,20日又适逢周末,银行还来不及调整。分析人士则认为,目前银行对于贷款利率都是上浮执行,新政是放开贷款利率下限,银行暂时没有动力下调贷款利率。也有人认为,由于存款利率上限没有放开,银行还不能形成独立的资金定价能力,也限制了他们下调贷款利率的能力。
对于银行来说,存款是决定银行生存状况的血液,因此银行对存款管制政策的变动更为敏感。去年6月7日,央行决定次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同时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1.1倍,将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下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0.8倍,吹响了利率市场化的号角。6月8日虽然也是周末,但是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等纷纷对存款利率进行上浮,对外公布的贷款利率则与基准利率持平。
上海财经大学现代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奚君羊认为,在借款难情况下,贷款利率可能影响不大,但从长远看,随着银行竞争程度的加剧,借款难问题会有缓解,降低贷款利率的法律障碍不复存在,贷款利率会由市场决定,贷款利率就有向下的可能性。
延伸阅读
利率市场化 难啃的硬骨头还在后面
7月19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3年7月20日起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其中涉及到的贷款利率下限、票据贴现利率限制、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上限等限制一律取消。这是长期实行利率管制的中国金融市场迈进的一大步,央行自然功不可没,考虑到当前的市场情况,也应了央行领导经常提及的那句话。“积极而稳妥地推动利率市场化。”但是利率市场化改革是场通盘大棋,央行本次放开贷款利率下限虽然迈出了一大步,但是更难啃的骨头还在后面。首当其冲的就是存款利率的开放,这也是利率市场化至为关键的一点。目前存款利率最高可以达到基准利率的1.1倍,但是央行考虑到风险和配套设施,并没有急于对其开放。对此央行的解释是:此次改革没有进一步扩大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主要考虑是存款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影响更为深远,所要求的条件也相对更高。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从国际上的成功经验看,放开存款利率管制是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中最为关键、风险最大的阶段,需要根据各项基础条件的成熟程度分步实施、有序推进。而目前央行所需要完成的配套设施包括存款保险制度、金融机构的退出机制等还在酝酿之中,而这些关系到各大金融机构的切身利益,推进的阻力也不容小觑。啃下这些块硬骨头,中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才算是大功告成。
据中新网消息
金融消费者知情权被漠视
银行霸王条款成隐形陷阱
有多少银行卡被“莫名”扣费?伪造客户签名、篡改信用卡申请信息,“悄悄”收取年费……近日,南京律师李小亮为讨要知情权状告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索赔1元精神损失费。这一事件备受舆论关注。记者调查了解到,银行卡被“莫名”扣款事件并非个案,消费者的知情权被严重漠视。
“一张几乎没有使用的银行信用卡,更没有欠费,却接到银行的‘应还款’短信。”江苏同大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小亮3月7日突然收到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发来的欠款110.88元的短信通知,这让近一年来几乎没有使用过这张卡的他感到有些意外。详细咨询后得知,由于该卡长期未使用,一个年度内刷卡消费金额不满2000元,于是银行扣除了180元的年费。
李小亮告诉记者,2008年办理这张信用卡时,并没有被告知需要缴纳年费,在信用卡申请表上他也没有看到任何有关需要缴纳年费的条款。
“幸好我的卡里只有几十元钱,不够扣180元,不然被扣了年费我都不知道。”李小亮说,“全国范围内,像我这样不明不白被扣年费的持卡人应该不在少数。”
记者了解到,多数消费者“被扣费”都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不少持卡人向记者坦言,让他们气愤的不是银行收的这笔费用合不合理,而是银行在未征得他们同意的前提下单方面收了费,剥夺了他们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霸王条款成隐形陷阱
事实上,对金融消费者“知情权”的漠视还存在于银行的格式条款中。比如,在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开户与电子银行服务申请表》中“客户签字”栏中写着,“本人同意贵行有权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及业务需要对服务内容、收费项目或标准等内容进行调整,并同意该项调整将于正式对外公告一定时期后执行,无需另行通知本人,如有需要,贵行将在公告前报经有关金融监督部门核准或备案……”
不少消费者表示,“平时很少会逐字逐句研读这类格式性的条款,不知道银行竟然会如此表述。”也有消费者对此表示无奈,银行“嘴大”,它说什么就是什么,我们又能怎么样?
“银行的各类霸王条款多是伪装在隐蔽地带或是含糊不清”。业内人士感言,被“隐身”的霸王条款犹如被粉饰的卖身契,消费者签字的同时是“自愿”跳进了银行设计好的陷阱。
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