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郑务工人员也可申请公租房 只需提供劳务合同

   新华网河南频道7月22日讯 大河网报道:(记者邓飞)来郑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需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如果是个体经营户,只要能提供居住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纳税证明等要件,也可申请公租房。

  田先生是驻马店人,来郑州已经四五年了,在黄河小商品城经营箱包生意,至今还在小铺租房住。前几天,他在本报看到郑州公租房申请的相关信息后,就去东三街和优胜路交叉口附近的报名点咨询。

  “我有居住证,收入也不高,家庭又很困难,但就是没有劳动合同,真的不能申请吗?”田先生说,他看到申请公告中所列的条件后,又向工作人员咨询,得到的答复是,目前他这个群体还没有被列入被保障范围内。

  田先生很疑惑:既然公租房是为有住房困难的群体准备的,为啥他们个体户就不能申请?

  记者将这种情况反映给金水区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其工作人员回复称,个体经营者可以申请公租房,只是需要提供居住证(1年以上)、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近3个月的纳税证明及其他申请必备材料。

  可是,田先生说,按照相关政策,他月经营收入较低,属于免税群体,又怎能开纳税证明呢?

  昨天,记者专门就此向郑州市房管局保障性住房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求证,他解释称,像田先生这样的个体经营者属于来郑务工的“灵活就业”群体, 基数比较大,有关部门在研究公租房申请细则时,将他们充分考虑了进去,至于纳税证明,哪些属于免征的,属于哪个免征范围,申请者可向居住地税务部门申请出 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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