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县混乱的投资环境让投资商望而却步

十八大后,国人热议的话题是——政府的形象、反腐的力度、法律的公信力。与此同时,街谈巷议的波澜又浮出了河北省平山县法院副院长马正堂恋上了房地产,致力于房地产的方方面面,造成负面辐射,对地方发展有百弊而无一利!

  投资商在一个地方的投资首选是这个地方的环境。简言之——就是看能不能赚到钱,赚到钱又能不能守得住?2012年的3月,这个县的江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河北京鑫建工集团签约一项垫资工程合同,约定9月底完工。签约后,为了激励施工方加快施工进度,江凯公司主动于2012年8月27日向施工方提前拨付了100万元,以资鼓励。然而,施工方一开始就没安好心,压根就没想去完成任务——商业用房没有动工,内装饰地面一层也没开工,就是这样的场面,施工方竟于2012年9月5日,将江凯公司告上平山县法院。要求江凯公司向其支付款711万元,就是这样的案由,平山县法院立案了。在副院长的关照下又恩准了缓交诉讼费的请求,很快法院就在没有开庭的情况下,宣判结果了——在对方没有提供任何担保的情况下,查封了江凯公司价值2000余万元的商品房74套。

  副院长用魔术师空中取物的把戏玩成功了。又来了新的花样——农民工和工资与维稳。为支持十八大的顺利召开,江凯公司同意将100万元划至县劳动监察大队或房管局监管账户中,然而,副院长强行把这100万元划到县财政支付中心,又从县财政支付中心转至县法院,又从县法院转到京鑫建工集团的账户上。人们觉得,法院这一块为什么专在房地产这一条上绕来绕去呢?副院长能这样绕就有绕的道理——2012年12月12日,农民工去县政府上访,讨要工钱,才知道100万元只给了农民付工资25万元。那剩下的75万元去了何处呢?管法院的人大怎么不出面查查呢?

  副院长的独裁作风是一贯的,早在2010年就露端倪。那年2月,有一名叫张继红的房地产开发商,以收购股权的方式收购了江凯公司,成了江凯公司新的主人。

  这里的老板可不好当,一开始就被搅合的心烦意乱——江苏建工集团拿了275.5万元仅干了26天活就擅自停工,组织农民工去上访,每人每天发给100元恶意讨薪。政府只好应对,成立了以主管县长为组长,由建设局、房管局、信访局、法院等部门组成的协调小组,多次下文协调都没有结果——江苏建工集团反客为主,既不施工又不撤场。

  江苏建工窥视到主人奈何不得他,便雇佣无业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霸占了工地,不让主人进入现场,制造事端,挑衅滋事,制造摩擦升为殴斗。僵持到2011年,江苏建工把江凯公司告到石家庄中级法院,要求支付2508万元,中院支持了1779万元,就此江凯公司都不能够接受,于是江凯公司便上诉到河北省高级法院。高院经过三次开庭,达成共识——“重新审计”。

  2011年1月11日,半路上又杀出个程咬金,平山县下岗人员刘xx也将江凯公司起诉到了平山县法院,要求向他支付土地转让价款600万元。案件审理过程中,这位副院长再三要求江凯公司调解结案——说什么:“给他400万元不行,也可以给他300万。”莫须有的讹诈江凯公司没有接纳,一审判决刘xx败诉,又经过一审重审,转败为胜。刘xx胜了,平山县个别人把江凯公司当成了唐僧肉,把法律当成了儿戏,这是法律的悲哀……

  然而,江凯公司不服平山县法院的判决,不让副院长的任意摆弄,便向石家庄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从其上诉的理由中不难看出案情端倪:一、收购时,江凯公司是一家五证齐全的项目单位,土地是从国土资源局通过正规渠道,用合法手续买来的。二、收购股权里,原企业提供的债权债务里没有此项债务,与刘xx无任何关系,八竿子也打不上。三、地价,平山县史无前例。时至今日,也未曾耳闻。据调查:刘xx提供的合同经过司法鉴定:“其签字盖章页与其它页的用纸和用墨均不一致,明显是经过变造和篡改的假合同。”就这样的假合同在平山县法院打赢了官司,副院长亲口协调——“给他400万不行,也可以给他300万”。成为世人的笑料吗?骗子胜诉成为案例吗?

  平山县开放发展了谁?谁在发展?改革是时候了!(作者:苏卓蓉)

来源:城乡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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