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爷房妹房姐房媳”全栽了

http://news.dichan.sina.com.cn大洋网-广州日报作者:龙锟 陈菲 王飞2013/1/27 3:06:33 新浪地产

  政协委员彭伊娜指出“双重户籍”已成一些腐败分子的避风港

  深圳“房爷”涉嫌腐败被刑拘

  有网帖举报,深圳龙岗区南联社区常务副站长周伟思,在任职7年间利用职权便利有不法行为,并指其私家住宅、别墅、厂房、大厦超过80栋,豪车超过20部,据初步统计周伟思的资产超过20亿元人民币。时隔两个月,调查有了结果。前日晚上,深圳纪委通报称,周伟思涉嫌腐败问题被立案查处。昨日上午,经深圳市检察院确认,周伟思已经被刑拘。

  前日晚上10时30分,深圳市纪委通报称,最近,市纪委在龙岗区纪委、监察局的配合下,对群众举报的龙岗区南联社区常务副站长周伟思涉嫌腐败问题进行了立案查处。现已查明,周伟思在任南联社区常务副站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周伟思已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在查处过程中,还发现了龙岗区横岗街道党工委委员何永华在任龙岗区城管局副局长(区查违办副主任)期间,在查处违法建筑中涉嫌收受周伟思等人贿赂,市纪委已对其党内立案调查。

  深圳市检察院昨日通报,根据市纪委、市监察局移送的线索,该院于2013年1月24日以涉嫌受贿罪、行贿罪对龙岗区龙岗街道南联社区工作站常务副站长周伟思立案侦查。同日,周伟思被刑事拘留。由该案牵出的原龙岗区城管局副局长何永华因涉嫌受贿已被我院立案侦查。现共立案4件5人(单位)。

  最高检挂牌督办陕西“房姐”

  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对陕西“房姐”龚爱爱假户口事件挂牌督办,并下发通知要求北京、山西、陕西检察机关立即介入调查,依法查处假户口背后可能存在的失职渎职犯罪。此前最高检已对郑州“房妹”事件挂牌督办。

  最高检渎检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去年12月曝光的郑州“房妹”事件和今年年初曝光的陕西“房姐”事件具有很强的相似性,事件本身关系人民群众住房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此类事件高度关注,要求对事件背后公职人员失职渎职犯罪,有关检察机关必须依法严肃查处,及时回应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切。

  山西“房媳”有两户口已停职

  近日有网帖曝光称,山西省运城市纪委干部张彦有两个分别落在北京和山西的户口,其身为运城市财政局原局长的公公在北京、三亚等地拥有十余处房产。这起被称为“房媳”的事件发生后,运城市委方面称已成立由运城市纪委和政法委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进行核实。

  记者昨日从联合调查组获悉,运城市纪委已经对张彦做出停止工作、接受调查的处理。

  记者了解到,张彦原籍为山西省运城市夏县,2000年左右进入运城市纪委工作,目前担任科级检察员工作。其丈夫和公公分别为运城市夏县公安局原局长孙红军和运城市财政局原局长孙太平。

  根据初步调查,确认张彦有两个户口,一个名为张彦,户口落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902号505室。另一个名字是冬彦,户口落在山西省夏县裴介镇裴介村6区14号第一组。目前夏县公安局已对张彦所持名为冬彦的身份证予以注销。

  如何整治双重户籍

  巾帼委员祭出七招

  昨天13时,广东省政协委员彭伊娜在微博中再次分享了她的提案:“非法身份证及户籍已成为权钱犯罪和腐败分子的隐身衣、避风港,这种现象背后是钱权交易及公权滥用。” 

  “史上最牛”的汕尾烟草局长陈文铸,拥房多套的郑州“房姐”、 陕西“房姐”……他们有一个共同点:持有虚假身份证和双重户籍。

  她表示:“在近年揭露的‘两双’行为背后,是权钱交易以及权力不受监督的滥用,‘两双’ 行为已成为权钱犯罪和腐败行为的避风港。为此,我建议省纪委及公安部门对双重身份证及双重户籍进行专项清理,重拳整治打击‘户籍腐败’。”

  提案源起:

  “虚拟人”扰乱社会秩序

  “在不少腐败案件中,涉案人员都拥有虚假身份证和双重户籍,而公安户籍登记部门及干部出入境监管制度对这种违法行为却毫无觉察。” 这几句话从看似纤瘦的彭伊娜口中说出来掷地有声。她的提案一经提出,立即得到网民的支持,也成为昨天省政协分组谈论会会内会外委员们热议的话题

  “这些‘虚拟人’、‘隐身人’的非法存在,扰乱了社会秩序,破坏了我国法律的严肃性,对社会公平及政府形象造成不良影响。”她认为政府应该采取坚决措施,主动进行整治。

  给力建议:

  七发“利刃”剑剑封喉

  彭伊娜在近日提交的《提请纪检、公安部门在全省范围对虚假身份证及双重户籍进行清理的建议》提案中,列入了她的七发“利刃”,以期在全省范围对虚假身份证及双重户籍进行专项清理。这七发“利刃”可谓“剑剑封喉”:

  在全省范围对虚假身份证及多重户籍进行专项清理;

  通过媒体告示,要求持有两个以上不同身份证或双重户籍的公民,在限定时间内主动到办证部门申报登记,由公安机关给予认定,对双重身份证和双重户籍给予注销,免于处罚。

  对过期未主动申报,被查实持有虚假身份证或双重户籍公民,按规定由公安机关收缴注销,给予警告,处以罚款。

  对过期未主动申报,被查实使用虚假身份证或双重户籍公民,没收违法所得。

  对查实有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情节的,或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非主动申报,查实使用虚假身份证或双重户籍,或查实有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情节的,应进行责任倒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执法犯法者,应追究党纪、政纪、刑事责任及开除公职。

  立法依据:

  使用虚假身份证违法

  彭伊娜提出,使用虚假居民身份证及拥有“双户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是明显的违法行为。一旦发现,公安机关应当注销其一,给予警告、处罚,并根据其情节追究相应责任。

  她一一列出足以证明使用虚假居民身份证及拥有“双户口”违法的依据,她认为专项清理“两双”行为刻不容缓。

  委员说法:

  “两双”不利于财产公开

  王理宗委员在谈到财产公开问题时也提出了与彭伊娜类似的意见:“我们的财产公开还面临技术问题,例如我们的户籍制度,有的人可能在国外有户口,在不同的省市也有户口。”他认为由于我国户籍制度的问题容易造成信息的不对称,或者有的财产以家属的名义出现,这方面有待解决。

关键词:市场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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