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草案)》明年将实施

提要:缓缓上升的电梯突然明显晃动一下,然后戛然而止,还没等电梯里的人们反应过来,电梯突然就从3楼滑落到1楼,门无法打开。昨日,沈阳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副处长王倩,对即将实施的《沈阳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进行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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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时代商报 

  电梯“翻新利用”的后果很可怕。

  沈阳服役年限超过15年的电梯达10%。

  【核心提示】

  缓缓上升的电梯突然明显晃动一下,然后戛然而止,还没等电梯里的人们反应过来,电梯突然就从3楼滑落到1楼,门无法打开。时间变得异常漫长,恐慌的气氛在封闭的空间里弥漫。这是12月21日发生在大东区东方俪城小区4期78号楼的真实一幕。

  记者从沈阳市电梯协会得到的数据显示,目前沈阳市电梯总量已达近2.5万台,但服役年限超过15年的占到全部比例的10%,也就是说,沈阳目前至少有2000余台年龄在15岁以上的老龄电梯,如同一颗颗不定时“炸弹”。

  除了老龄化外,究竟还有什么原因导致电梯事故频发?明年将出台的《沈阳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能否解决电梯安全隐患?本报记者对此展开了调查。

  惨剧

  踏空之后是伤残的噩梦

  如果不是那次电梯事故,37岁的李洪可能已经事业有成,并拥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如今已经重度残疾的李洪,时常会拿起自己年轻时的照片回忆当初的美好,可是梦醒之后,他又被拽回残酷的现实。

  2010年7月,家住内蒙古的李洪到沈阳出差。他下榻在沈阳北站附近一栋大厦内的宾馆。“我记得我当时住在10层,没想到这会是噩梦的开始。”

  入住宾馆那天的23时40分,李洪决定到沈阳街头走走,欣赏一下夜景。当李洪站在电梯口时,根本没有料到死神在向他招手。按下叫梯按钮,电梯门马上打开了,正看着手机的李洪没有多想,一脚迈进了电梯门。可这一脚踩下去,李洪就感觉不对,“电梯里面是空的!”这是他当时头脑中最后一个念头。当他醒来时,人已经躺在了沈阳市红十字会的手术台上。

  最终,经过7个小时的抢救,李洪活了过来,但身体却多处受伤。医院给出的一份鉴定报告中写着,他的右胫腓骨开放性骨折;四肢多处开放伤;右跟骨骨折,会阴处开放伤,头外伤;右足外伤,身体多处刮伤。“当时医生告诉我,即使伤养好了,我以后也无法像正常人一样生活,除了骨折落下的残疾外,一些男性的正常功能也丧失了。”李洪告诉记者。然而,导致李洪受伤的责任认定,却进行得无比艰难。李洪告诉记者,宾馆、大厦物业、电梯公司之间互相推诿责任。“我就像是一只皮球,被他们踢来踢去。”

  最终,沈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将李洪的案例立为年度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行政执法十大典型案例。质监局对事故作出责任认定结果是,电梯公司作为维修单位受到了行政处罚。

  李洪的遭遇,是多年来沈阳发生的电梯事故中具有代表性的案例。但这只是沈阳电梯事故中的冰山一角。电梯事故多发的区域集中在住宅,沈阳市的东方俪城、科学家花园、滨湖俪景等小区,电梯使用年限均超过了10年,故障频发的同时,人们却仍然在坚持使用。

  隐患

  80%事故因维保不到位

  据数据统计,80%以上的电梯事故发生在维保环节,也就是后续的检修保养不到位,这与特种设备的检测、维修、更新等操作规程不规范有关。“事实上,电梯安全问题并不在于电梯本身,电梯安装后的维修与保养环节非常重要,维修保养跟不上,电梯最容易出事故。”沈阳市电梯协会秘书长赵学成说。

  “沈阳住宅电梯维修保养的确比较薄弱。”沈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查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电梯在厂家保修一年后,都由使用单位找电梯维修保养单位负责电梯日常维护和抢修。目前沈阳市具有国家质检总局资质的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共有一百多家,但良莠不齐,水平高低不一。维保单位正常的收费标准,维护一栋楼的电梯每月应该在六七百元。但是,目前甚至有200元左右的月收费。而在这样的价格下,维保次数都无法保证,更别提维保质量了。在维修中,许多电梯已经找不到原生产厂家,因此只能用其他配件代替。对于维保单位来说,这种电梯的维保非常困难。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表示,“在国外,电梯的保养、维修等售后服务是电梯生产厂家主要的盈利环节,但由于国内市场发展的现状决定,企业的盈利环节主要集中在产品前期的销售阶段。并不是企业不想赚售后的利润,只是国内第三方电梯保养公司的竞争太激烈了。还有一些维保单位跟电梯检验部门玩猫捉老鼠游戏,检验前维保单位特别下力量,等拿到检验合格证后维保就跟不上了。”

  危机

  电梯老化缺乏报废机制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数据,我国每年新增电梯数量在30万台以上,已经成为世界上电梯数量最多的国家。但数量飞速增长的同时,电梯老龄化的问题却越来越严重。

  近年来,全国平均每年发生电梯事故40起左右,特别是今年以来电梯事故有上升趋势。上世纪80年代电梯开始进入中国,按照15年寿命计算,我国已进入电梯老化期。

  据统计,我国目前电梯保有量已经超过了170万台,很多电梯使用时间均已经超过了15年。由于国家没有规定电梯强制报废年限,导致很多老龄电梯事故频发。

  沈阳市电梯协会秘书长赵学成告诉记者:“与国内的总体情况一样,目前沈阳市的电梯有2.5万台,而粗略估计老旧电梯占总数量的10%左右,除了一些单位或商场的电梯外,多数为老式小区的厢式电梯。”也就是说,保守估计沈阳也有2000余台老龄电梯在服役。据一组公开数据显示,仅在2013年,沈阳住宅电梯就将有近1000部进入15年使用期。

  一般而言,电梯用到7年的时候进入中修期,10至12年进入大修,15年以上则进入老龄。事实上,电梯运行15年后强制报废仅仅是行业的规范,还构不成任何强制性。“目前已经有一些城市重视老龄化电梯的管理,将运行超过15年的电梯强制报废,但是沈阳并没有这方面的规定。”赵学成说。

  事实上,目前沈阳市超过15年以上的老龄电梯,经过维修与改造后还将继续服役,使用寿命将延长至20年左右。

  超过15年的电梯究竟该不该强制报废?赵学成表示,由于目前我国并没有强制报废制度,电梯到了使用年限后,质监部门只能是建议更换,并没有强制执行权,“汽车电视都有报废期限,而电梯却没有报废期限,一部老龄电梯,加上保养维护不力,非常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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