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保障房准入门槛再降低 家庭收入标准1.2万提升至1.37万
扬子晚报讯(特约记者 力金 记者 范木晓子)昨天下午,记者从盐城市区住房保障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目前,该市市区筹集和新建各类保障性住房58488套、近500万平方米,通过各类保障性住房共解决了51959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难题。
目前,盐城市区保障性住房主要有四种类型:一是面向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廉租住房(含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二是面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经济适用住房;三是面向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和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公共租赁住房;四是面向城市被拆迁家庭的限价商品房(安置房)。
今年,盐城市区共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11088套,住房建筑面积达100万平方米。为了更好地保障困难人群的居住生活条件,盐城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家庭人均建筑面积由原先15平方米扩大到18平方米,家庭人均年收入也由低于1.2万元提升到低于1.37万元。
该市廉租房对象扩大至低收入急需救助的无房家庭;对市区重点项目征收(拆迁)户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无力购买经济适用房,又不符合廉租房申请条件的社会“夹心层”和对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人员,提供公共租赁房保障;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为切实解决特殊群体住房困难,在保障性住房项目中切块安排一定数量的房源,对劳动模范、驻盐部队人员、军队转业干部和市引进的高技术人才等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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