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遴杰:土地供应需尊重市场规律
刚刚过去不久的9月份,土地市场表现活跃。与此同时,随着市场预期的升温,一些地方的土地供应也似乎变得有些无法预测。
9月21日,北京市土地储备中心网站贴出信息称,为落实国土资源部土地调控政策,暂停北京10块土地的出让,待调整规划之后,再行公布。而到了9月29日,却又出消息称,北京将有8宗地出让,包括丰台区一宗、通州区两宗、昌平区一宗、大兴区四宗,地块均需配建公租房或限价商品住房。
类似这种停停走走现象同样也出现在上海,9月20日,上海叫停陆家嘴地块出让。至于这些土地的后续安排,却并无一个明确说明,除了让开发商不知所措外,也引起社会对其中原因的种种猜测。
这种随意暂停供地的行为,其实早就有过历史表现。2004年全国就暂停过半年农转用审批,这等于是全国土地供应断了半年的“水源”。
让人无法理解的是,担心市场价格高,正常的逻辑应该是限制投机需求,同时增加市场供应,以大供应量来压价格,但现实中采取的措施却是直接停止供地。这种做法,短期内可能不会出现政府卖地就成了地王的新闻,但关键的问题是市场需求没有得到满足。当然,争取了时间,如果是为了更多地去掉投机性需求,那也可以理解。但是当前各地拼命放出投资信号,动不动一个省就有几万亿元的计划安排,投机需求只怕在未来一段时间会更为鼓噪,难道要长期采取停止供地的掩耳盗铃方式?
更不合理的是,作为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供应者,政府停止土地供应,将对市场带来影响。有人会说,市场主体也有不参与市场交易的自由,小摊贩今天不想卖货,担着担子回家也没人有意见。为什么政府就不能停止供应土地?如果从二者的市场地位来分析,政府就不应该有停止土地供应的自由。
一切供应主体多元化的市场,某个市场主体因为自身考虑而退出市场并不会恶化市场状况,甚至会有所改善。市场价格高,供不应求时,供应方利润高,不会主动退出市场,还会有更多人加入市场供应行列。退出市场现象发生恰恰是在利润不高、供过于求的时候,比如现在的光伏产业:只见退出者,不见进入者。退出实际减少了市场供应,多少会平衡供求关系,对于市场的恢复有好处。叫停土地却每每是在市场价格可能过高的时候,让市场当前断顿,让未来供求关系更不均衡,这种操作显然有些反常。
总结起来就是,竞争市场中的某个主体撤出自己做判断,自己承担风险,且对市场往往是正面反应。而垄断供应主体的政府先自己做决策,然后让整个市场来承受一系列苦果,这显露的其实是市场主体之间的地位不够平等的问题。
作为垄断市场,本身就容易带来很多问题,比如高价、质劣(市场过热时很多毛地也出让)、供应减少来增加垄断利润等等,这些在过去的土地市场中都有所表现。先不管由于各种历史与现实原因导致了今天的土地供应垄断格局,土地市场建设的整体目标也毕竟是要建设成以市场方式配置土地资源的市场。为了更公平有效地供应土地,就必须以垄断之身行非垄断之事,也就是垄断者应尽量模拟市场主体行为,稳定市场预期,提高市场运行的稳定性。比如,向市场公布储备计划、供应计划,针对可能的市场异动提前制定并公布一系列的对策——价格上涨幅度超过什么程度就启动增加供应,不同幅度提供不同比例的增加量,市场下跌时,如何保持供应规模,通过勾地应对萧条等。
有人会说这一套不现实,比如储备计划受征地拆迁进度影响,供地计划受储备影响,很难给市场提供清晰的计划,像北京年度供地计划曾经晚到夏天才出。问题是,既然不具备条件,垄断市场的信心来自于哪里?而且再退一步,即使做不到模拟市场的操作,也不能朝着反方向前进。把市场规律撂一边,因为各种原因都可以随时叫停市场供应,作为市场管理者来说,这不是负责任的行为,作为市场主体就更不应该有此操作。
原理上,能不垄断当然最好就别垄断。如果已经形成此种格局,非要垄断也尽量做好一点,要以市场正常的思维来制定供应策略,然后做出市场相应行为,不能走违背市场规律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