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丽江深化推进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专项治理

提要:丽江支队结合实际,因情施策,以“减少火灾隐患存量、减少火灾事故总量、稳定消防安全形势”为目标,前移火灾防控关口,创新监督检查机制,进一步完善城乡火灾防控网格化体系,确保平安消防专项行动期间全市火灾形势持续平稳。

  丽江支队结合实际,因情施策,以“减少火灾隐患存量、减少火灾事故总量、稳定消防安全形势”为目标,前移火灾防控关口,创新监督检查机制,进一步完善城乡火灾防控网格化体系,确保平安消防专项行动期间全市火灾形势持续平稳。

  创新“互通检查”机制,消除源头火灾隐患

  全市从政府牵头、公安推进、消防实施三个层面,创新了互通检查机制,进一步深化推进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专项治理。各级公安机关逐级召开会议部署推进,层层签订《责任书》,积极协调安监、质检、建设项目验收等部门成立联合工作组,建立联席会议、信息通报、案件移交等工作制度,组织对全市在建和投入使用民用建筑进行调查摸底,开展联合检查,形成了“互通管理、联合执法”的工作格局。各级消防部门严格执行规定标准,严把建筑审核、施工监督、消防验收“三道关口”,对已投入使用的,指导整改;对正在施工的,督促拆除;对已经审批同意尚未开工建设的,重新申报审批,坚决从火灾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

  创新“研判监查”机制,加大隐患整治力度

  各级公安派出所将规范“小”场所、整治“小”隐患作为平安消防专项行动重点内容来抓,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定期组织召开列管单位负责人会议,针对小饭店、幼儿园、歌厅、学校、养老院、小作坊等七类场所,每类场所确定1个标准化典型单位,并制订了《消防建设标准》,实施标准管理。同时,建立“三级研判”预警新模式,“日研判”由民警每天深入列管单位、社区采集消防基础信息,自主独立研判;“周研判”由监督组每周五组织协作民警和协警员,对民警的独自研判材料二次分析,找出同类场所、同类信息的共同规律与特点,制定隐患整改措施;“月研判”由派出所组织每月对周研判的成果归纳分类,从中排查消防安全隐患,有的放矢组织隐患整治,实现了对辖区消防“软环境”的科学化管理,提高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效率。

  创新“自检自查”机制,强化单位自我管理

  全市各级消防部门将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纳入企业发展规划,融入企业文化,涵盖了消防安全例会、教育培训、设施维护等方面,全面推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针对不同类别的场所和社会单位,从责任落实、隐患整改、巡查检查、培训演练等方面,规范了各种标准化管理簿册,点面结合,推广经验,创新实施“五查、四看、三整改”、火灾隐患整改周报告等自检机制,指导单位建立防火巡查组,定时轮转巡查,做到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重点部位、消防设施、用电器具“五个必查”,落实营业前看设施、营业中看管理、闭店前看火电、歇业后看值守“四个必看”,实现轻微隐患立即整改、一般隐患监护整改、重大隐患停业整改“三个整改”,实现了社会单位“自我检查、自我整改、自我管理”的新转变。

  创新“前沿巡查”机制,构建群防群治体系

  针对消防监督辖区范围大、覆盖面广,监督力量匮乏的现状,全市各地消防部门充分发挥基层群众优势,延伸辅警机制,会同公安、民政、街道办事处,组织派出所民警、消防监督员、公安协警员、单位保安、居(村)民委员会、社区消防协管员、消防志愿者、退休老干部、农村民兵、治保员等力量组建防火巡逻队,形成了“全区域、无盲点”的火灾防控巡查体系。各地建立了《火灾防控巡逻队工作职责》,对组织机构、人员组成及巡逻内容和要求进行具体明确,对辖区各类场所、单位、建筑工地和易燃建筑密集区,以及乡镇、村屯等进行消防安全巡逻检查,发现火险隐患立即督办整改,发现初起火灾立即组织扑救,并组织派出所社区民警、公安协警员及社区消防志愿者开展流动消防宣传。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组织人员定期、不定期开展巡逻检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行每日防火巡查,逐级明确任务,落实监管责任,做到了发现隐患“早消除”,发生火灾“早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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