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投资客频陷纠纷 惠州大亚湾退房现象增多

  不少深圳投资客陷退房纠纷,大亚湾区表示将重拳整治开发商违规行为。

  由于楼市调控政策的持续,一直以深圳投资客为主的惠州大亚湾房地产正陷入越来越多的退房纠纷中。日前,记者从惠州大亚湾纠风办获悉:大亚湾区将加大对商品房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反合同约定延期交房和消费者投诉较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仅要依法进行查处,还将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为了规范大亚湾楼市,大亚湾区草拟了商品房销售管理服务告知书,并发放到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求其张贴在售楼中心,同时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自查自纠,严格履行合同约定,加快房产开发和办理相关手续的进度,尽快将验收合格,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的房屋,在约定期限内交付给买方,并积极履行协助买方办理房产证的义务。

  大亚湾楼市一直吸引着深圳投资客,在于其与深圳的地缘关系非常密切,且大亚湾具备非常好的滨海资源、土地资源、产业基础等条件,全国房产大鳄这几年更是抢滩大亚湾开发房产项目,如合生创展、华润、卓越、龙光、中信等。去年下半年,当国家调控政策发威时,深圳投资客在大亚湾来了个“急刹车”,抽资走人。有开发商介绍,“急刹车对大亚湾楼市的影响非常大,从去年下半年到今年2月份,市场相当不理想。”

  由于市场遇冷,一些投资客铁了心走人,一些退房纠纷显现出来。蒋先生购买了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商品房一套,双方签订了一份《广东省商品房买卖合同》,其中约定:买方首付三成房款,其余的以银行按揭方式支付,卖方应于2011年12月30日前交楼,逾期120天交楼,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按已付房款的1%收取违约金。双方还约定了其它条款。签订了此《商品房买卖合同》后,蒋某即依照有关规定,向某银行申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并与某银行签订了一份《个人住房借款合同》。不久,银行将贷款根据张某的事前授权,直接划给了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张某按时按期向银行还款。但到了2012年6月,卖方未能按约交楼,经蒋先生催告后,仍未能交楼。为此,蒋先生要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卖方不同意解除合同,并就银行的按揭贷款问题,双方各执己见,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蒋先生遂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李小姐也反映,当时她购买大亚湾某处房产是看重其配套设施。但是签约后发现,售楼小姐介绍的超市、医院、学校都是骗人的,所以要求退房。但该楼盘负责人表示,公司要求业务员不能给客户提开发商以外的承诺。但有时为了促成生意,个别业务员可能在服务方面存在一些虚假宣传。“公司这边是不可能退房的,都签合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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