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象丛生 住宅电梯亟须法规保驾
经济导报 随着高层住宅的大批开发,电梯使用数量直线上升,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埋下了大量安全隐患,一些小区出现了大量、长时间、持续的电梯安全问题,限于有关法规政策缺失,很难得以有效处理。结合烟台市质监局福山区分局在近几年处理电梯安全纠纷投诉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笔者浅谈一下电梯安全管理之乱象,希望对电梯安全监管有所提醒。
监管部门职能交叉
建筑工程使用的电梯质量由工商或住建等部门监管,安全监察由质监部门负责。质监部门的安全监察工作主要是审查电梯生产许可证、合格证、安装和维保的资质,管理电梯作业人员,联系、监督和组织实施周期安全检验 ,有权责令存在安全隐患的电梯停止使用。对建筑开发公司、物业公司和维保单位,各部门都没有完全直接的管辖权。
在电梯安全事故中,职能部门既不能机械地责令电梯停止使用(否则将影响住户正常出行),也不能对建筑单位、物业公司、生产企业、维保单位四方应承担的责任进行划分并处罚,更不能对某些经常出现故障的品牌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只能协调、协调、再协调,并且和住户一样担心故障电梯出现人身伤亡事故。对个别故障严重电梯,安全监察人员迫不得已24小时待在物业公司,督促维修和应急救援。
安全检验不能杜绝质量问题
质监部门负 责组织、监督电梯每年实施安全检验,但安全检验和质量检验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质量合格的电梯未必能通过安全检验,能通过安全检验的电梯不一定合格。安全检验只是对电梯安装、维保和某一时期内的使用性能进行概率化的测评。如同交警部门每年对车进行安全检验,但不能保证车辆无故障。
这就导致通过安全检验的电梯仍然事故不断,有些电梯还没过一年的保修期就故障不断,有些住户以维修人员对电梯质量不负责任的主观判断为依据,四处投诉、上访,要求更换电梯。由于质监部门对电梯实施的安全检测不能代替质量鉴定,而质量鉴定非常复杂,全国能够检测电梯质量的质检机构并不多,费用昂贵,没有法律依据规定,开发商安装电梯前必须对每部电梯实施质量检测,因此,没有任何一方愿意提供质量检测费用。这类投诉纠纷,除非造成重大伤亡事故,否则难以达成一致。
产销和维保秩序混乱
我国只有有限的几家电梯生产厂,都在满负荷生产,仍然供不应求。据称,下订单后要等一两年才能有货可提。这种情况下,不但难保证生产质量,而且,企业的售后服务人员跟不上新产品的安装速度,导致安装质量和售后服务质量不断下滑,而且,会越来越严重。
有些住宅小区一期、二期、三期开发的住宅使用不同品牌、型号的电梯,甚至有些小区同期开发的住宅安装的电梯有3个品牌之多,物业部门安全管理和联系售后维修的难度可想而知。
一般电梯厂家保修期过后,为了及时维修并降低成本,电梯日常维修、保养都交给本地的维保经营单位。本地维保单位维修能力与生产企业的技术相差甚远,且存在一定的技术封锁和配件供应问题,维修质量下滑。
电梯维保属于有较高风险的技术工种,招工难度大,工人不愿意干,工资不断上涨,电梯维保费用越来越高。同时,物业费上涨幅度跟不上电梯配件和维保费用的上涨速度,而大多数住户拒绝为刚过保修期不久的故障电梯另行支付维修费用,致使许多物业公司电梯维修支出难以为继,维保单位和物业公司各有难念的经,电梯维保质量越来越难以维持在正常水平。
住户滥用载人电梯
在全国各地出现的电梯事故中,有相当大一部分是使用不当造成的,归结为以下6种情况:
1.使用电梯搬运散漏的沙土、水泥、建筑垃圾等货物,导致散落物堵塞滑道,致使电梯门不能正常开关,甚至烧毁电子元件。
2.搬运超重超长的家具、木材,碰撞、挤压导致电梯安全门变形,传感器失灵。
3.搬运货物或等人时,长时间挡住电梯门,使电梯门不能关闭,私服电机一直处于工作状态,致使电子元件烧毁。
4.在电梯内剧烈运动,电梯轿厢出现剧烈震荡或超载,电梯启动安全程序,自动锁定,下滑至底层,等轿厢稳定一段时间后自动开门,放人出来。电梯下滑过程中,许多人因害怕企图扒开电梯门逃跑,导致电梯彻底锁定,或自动开关失效。
5.用户在电梯开关门时不注意观察,特殊情况下,电梯会没停到位就开门,这时进出电梯或没有专业维保人员在场便进行逃生,都可能会造成重大人身伤亡事故。
6.新装电梯不通手机信号,每部电梯都必须多个手机运营商安装天线才能用,物业没有正常运作,这种情况下出现电梯故障,报警或打维保电话求救都可能打不通,很难得到及时妥善处理。(孙庆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