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之困 态度一直很明确
治理之困
事实上,政府高层对类似郑各庄、白各庄这样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利用宅基地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小产权房的态度一直很明确,对违法用地项目的查处整改力度亦在不断加大。
在我国,小产权房种类、形态很多,总体而言,可分为三类: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以宅基地形式建造的小产权房;村镇基层政府集中建设、投资并面向社会销售的小产权房;开发商违法建设以商品房名义出售的小产权房。相比后两种,第一种小产权房由于涉及农村土地流转问题而尤为难以处理。
今年6月,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已挂牌督查两起集体土地违法建设重大典型案件,其一便是由郑各庄村委会非法占地建设的天价小产权项目水城御墅案,该项目单套售价曾高达5000万元。据了解,涉事的宏福集团已对水城御墅进行了整改。目前,中央要求各地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确权登记发证,对小产权房违法用地不予确权登记发证,不受法律保护。
国家对小产权房的清理政策由来已久,态度并非摇摆不定,但背后依托村办企业、村委会的宏福苑、白各庄新村们已经成为尾大不掉之势。
在业界看来,城乡二元土地制度以及相关部门监管滞后是造成我国新农村小产权房治理困难的根本原因。
“一般的商品住宅是指在城市国有土地上开发建造的住宅,可以卖给所有国民。但是农村集体用地上建造的住宅,不能出售给非本集体内的成员,包括城市居民农民。”
对此,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表示,应该考虑对农村集体用地进行一些合理的流转,让农民能够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在陈国强看来,北京的情况较为特殊,小产权房规模大、总量多,若能将北京纳入小产权房清理试点则有很高的代表性,对其他城市有借鉴意义。
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同样表示,新农村小产权房的出现根源在于我国当前的城乡二元土地制度,以及由此衍生出的住宅二元制。
蔡继明分析认为,城市化进程中,凡是需要占用农村集体土地的,一律采取政府征收的形式变成国家所有,而政府对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基本是单方面垄断定价,其水平远远低于被征地的真实价值或机会成本,二者的差额被地方政府攫取。
而目前的局面是,这种征地制度,一方面带来了城市房地产行业的繁荣,另一方面也让失地农民失去了平等分享土地增值收益的权利。
“早日建立一个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允许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才是从根源上解决小产权房的制度性途径。”蔡继明说。
(作者:徐妍 刘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