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产权房频现市场 业内人士警示交易风险
中新网太原5月9日电 题:“部分产权”房频现市场 业内人士警示交易风险
作者 赵静
近日,准备购买二手房的山西人刘女士很纠结,二手房市场中,除100%产权的房子外,公产房等多种产权的房子也在售卖,让她不知道该如何下手。
记者调查发现,在目前的二手房网站及中介市场上,都有不少公产房在叫卖。业内人士表示,“非全产权房”交易属违规操作,且购买风险极大,购买需谨慎。
部分产权房处处可见
记者在二手房信息网上发现,在58同城、赶集网等大型网站,“公产房”三个字随处可见,更有挂着“经济适用房”的名义售卖。相比之下,同样位置的公产房的价格均低于“全产权房”,这无疑是让刘女士犹豫的原因之一。
记者走访了位于山西太原市的中介公司门店,在天缘房产和我爱我家的门店,店员均提供了“公产房”房源,在过户方面,天缘房产的工作人员更表示可以“找关系”,花过户费将名字进行过户,以防后患。
所谓“公产房”,是指单位职工按标准价(标准价低于市场价或成本价)购买的公有住宅,职工按标准价购房后只拥有部分产权。而“全产权房”是指按市场价和成本价购买的房屋,购房者拥有全部产权,商房、经济适用房等都是全部产权房。
上世纪福利政策成就今日“部分产权房”
“部分产权房”源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之前,居民住房大部分都是单位分的福利房,而推行房改政策之后,为了鼓励个人买房,国家实行了“按标准价买房、单位补贴并享有部分产权的政策。“当时的‘标准价’很低,经过折算200多块钱就能买一平方米,单位再补贴一部分,占有一部分产权,那么买一套房非常便宜。这样就产生了一大批部分产权房。”
因各个单位的福利待遇不同,所以眼下很多人所有拥有的产权也不相同,主要以占有房产的有45%、46%、49%或71%为主。”
此外,回迁户在回迁过程中增加了部分扩大面积等,也是造成公产与私产并存的原因。
非“全产权房”交易属违规 且风险极大
对此,太原市房地产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部分产权房”是单位的房子,产权不是个人的不能买卖,而且个人也无法代表单位进行买卖。而且房子是整体,不能只卖手中的产权。不久前出台的文件中就有指出,中介公司不得销售代理有保障性的住房或是手续不齐全的楼盘,如有发现立即处理。
而且,对此中介也表示:“除“全产权房”外的房产均不能在太原市房地产交易所过户,所以以后可能会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在拆迁之时也不能得到合适的补偿,不提倡购房者购买。因为交易时即使房东称,‘先买下部分产权,将来只要补齐另一部分产权的价款,就可以办理全产权,’等等,购房者也不可信。”
另外,提前公正或签订合同,约定购房者将来优先买断剩余产权也未必是最好的选择,而且业内人士建议,除非是本单位职工之间进行内部交易,风险会小一点外,否则并不赞成以公正、签合同等方式,购买部分产权房。
三晋律师事务所骆律师表示曾经代理过类似案件,王先生曾在2010年13万元购买一套70%产权的单位集资房,当时房东承诺会帮助办理大红本的一切手续,但2011年房东却临时反悔,以购买合同无效将购房者起诉,而且最终胜诉,退了房款将房子拿回。
只需付成本价可转100%产权 可安全交易
目前,我国已经取消标准价售房方式,原按标准价向职工售卖的公房,提倡职工补足成本价款,转为全部产权。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继续积极稳妥地进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规定,部分产权房可以继承和出售,但出售时原产权单位有优先购买权,售房的收入在扣除有关税费后,按个人和单位所占的产权比例进行分配。
太原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政策指导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个人想买断产权,需提供相关要件并补足价款即可。需要提供的要件包括:公有住房出售审批表、公有住房出售花名表、公有住房出售结论表、售房款证明、购房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等。此外,还需房屋所属单位出具单位申请报告、公有住房出售审批表、《房屋所有权证》、该楼标准价购房时评审结论表复印件、该楼标准价购房时售房款证明复印件、测绘报告、具结书等。
而且,如果手续齐全,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就能办理完结或者作出不予办理的决定。如果办理完结,产权将转为个人100%产权,这时房子即可上市交易。
>>>5月26日大型看房团火热招募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