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石材产业发展思路与目标
——石材加工制成品增加值占行业增加值比重达65%以上。(加工制品主要指工程板、石制品、石雕石刻品等,初加工指荒料、毛板、大板、条板,应用时需二次加工的)
——扩大内销比例,内销占全部石材产量的90%。
—全行业生产集中度显着提高,在提高水平的基础上,要培育一两个年销售收入超过50亿元的企业集团,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企业10家,5亿元-10亿元企业30家,2亿元一5亿元企业100家。同时,要淘汰一大批落后企业,使规模以上企业的销售收入比重达80%。
——调整生产布局,争取在北方沿海及长江中西段培育2-3个年销售收入达百亿元以上的更高水平的石材集散地。
(3)技术进步目标
——大型重点企业/集团建立企业技术,产品研发中心,企业产品研发设计投入占销售收入的2%以上。
——福建、山东、广东建立起石材开发与应用、设计研发中心、机械装备研发中心以及养护材料开发中心。争取建成8-10家省级以上研发中心。
——力争办好为全国石材业服务的云浮石材技术研究院、创建面向全行业的福建南安石材学院。
——建立石材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全行业形成3-5个以产学研为基础的产业技术联盟。
——将职工培训作为各产区的重要任务,培养专业化的技术工人与石艺术专业人才。争取国家支持,在重要工种逐步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4)资源综合利用、节能环保目标
——矿山开采荒料率达到40%-45%以上。
——石材矿山闭坑后恢复治理率达到70%以上。
——石材加工实现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循环率达到95%。
——石材加工产生固体废弃物全部实现定点排放,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70%。
——大力推广清洁生产和环保认证,全行业有10%的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大型石材产区内50%企业通过IS014000认证。
——在2009年的基础上,实现石材产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节能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