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推选公众代表 市民可提出意见

  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推选专家和公众代表

  经推选产生的专家和公众代表将履行:审议城市发展战略规划、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审议城市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审议城市重点地段以及对城市景观有重大影响的建筑物、构筑物的设计方案等各项职能。

  近日,记者从市城乡规划局官方网站上了解到,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专家和公众代表的推选开始啦!关心东莞城市规划和建设事业,承认和遵守市规划委员会的各项章程,保证能参加委员会各项会议,具备城市规划建设方面的基本常识和素质等条件的专家和热心市民都可以申请参加本次推选。推选报名截止日期为:5月11日17时。

  据了解,市规划委员会委员由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代表、专家和公众代表组成。其中,专家和公众代表由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自愿、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进行推选。

  关于本次推选,市城乡规划局已在官网上发布了《关于推选东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专家和公众代表的公告》,详细的专家和公众代表任职资格条件可在市规划局官方网站(http://dggh.dg.gov.cn/)查询。自公告发布起,符合聘任资格条件的专家和个人,由所属社会团体或单位书面推荐,将《东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专家和公众代表推荐表》(可从市城乡规划局网站http://dggh.dg.gov.cn/下载,或向市规委会办公室索取)加盖公章后送交市规委会办公室,逾期不提交推选表视为自动放弃专家和公众代表候选人的推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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