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天润城7部消防电梯成为空壳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记者(南京地区FM93.7)
近日,家住南京市浦口区天润城三街区业主宋先生向江苏新闻广播新闻热线025-96110投诉,他们居住的单元电梯坏了,当业主们想开启消防电梯应急使用时,突然被现任物业告知,7部消防电梯内的重要部件已经严重缺失,只剩下空壳,而取走这7部电梯主要部件的居然是天润城小区的前任物业公司。
宋先生是南京浦口区天润城三街区38栋的业主。两周前,38栋4单元平时使用的电梯损坏,宋先生等业主要求物业公司在维修期间打开另一部电梯供业主们使用,可却被物业公司告知,消防电梯根本无法使用。宋先生:“当时买房子交付的时候是一个单元两部电梯,从交房子到现在业主都只使用了一部,另外一部只剩了一个壳子了,基本没有了。现在我们就是早晨早点起床爬12楼,晚上不管多晚都要爬。”
记者走访发现,正如宋先生所说不止他们一个单元,38、39栋楼共计七个单元的消防电梯都已损坏,无法使用。在顶楼的电梯间里,与正常运行的电梯相比,七部消防电梯内缺少了电脑主板、整流器等重要设备,处在常年停用的状态。
陪同着宋先生,记者来到了天润城三街区的物业公司——南京积富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司负责人刘经理向记者解释,天润城1-4街区在今年3月以前都是由南京市清茳物业有限公司管理的,由于管理中出现了种种问题,业主委员会炒掉了原物业,前物业公司在和业主委员会进行交接的时候消防电梯就已经无法使用了。刘经理分析这主要是因为前物业对于电梯管护严重不到位造成的:“天润城仅有38、39栋是15层的楼,南京市规定,11层以上的住宅必须要有两部电梯,另外一部电梯叫做消防逃生电梯,平时是不开的。在前期物业管理上,把这部电梯作为了零部件备用库一样,当我们接手的时候,这7部电梯已经下乘空壳子了,能下的他全部已经下完了。”
作为现任物业,刘经理表示,他们在接受天润城1-4街区的管理之后对于出现故障的电梯他们正在维修,但是对于前任物业遗留下来的空壳消防电梯,仍然应该由前任物业来负责。
随后在天润城8街区,记者找到了前任物业南京市清茳物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表示,新老物业公司的交接工作早就已经结束,时隔数月电梯的问题和他们没有关系:“你既然承担了,承受了,你接手了,这个问题你肯定要处理和老物业肯定没关系。你接收了你就应该把这个电梯搞好,老物业交给你的电梯好不好你和老物业打官司,或者什么事,你通过法律途径也好,其他途径也好。”
消防电梯是在建筑物发生火灾时供消防人员进行灭火与救援使用且具有一定功能的电梯,无论在什么状况下都应该保证可以使用。如今,天润城这7部消防电梯成了空壳,业主们显得很无奈。
江苏杰仁律师事务所田茂通律师认为,消防电梯作为小区内的公共资产,如果在新旧物业交接的过程中并没有明确由现任物业来承担的情况下,那么老物业仍然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首先应当由现任物业向前期物业进行主张权利,或者由业委会直接主张权利,要求前任物业进行修复。如果对方迟迟不予答复的情况,为了保证电梯使用,在这种情况下,经过法院,在保全证据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委托可以维修的企业进行维修,保留相应的票据然后将维修费用向上一任物业进行主张。”
截止记者发稿时,天润城1-4街区业主委员会已经将前任物业南京市清茳物业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法院已经受理,将择日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