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西安市商品房成交面积陡降三成
记者从市房管局获悉,自2011年11月21日起启用 “西安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市房管局作为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及组织实施西安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
应设预售金监管专用账户
近日,市房管局发布了《关于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商业银行在承接新批准的商品房预售项目资金监管业务时,均需利用资金监管网络系统开展资金监管业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始进行商品房预售前,应与已在市房管局办理入网认证的监管银行签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并设立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
监管账户应根据项目建设规模、建设计划及预售许可情况,按照项目或楼幢设立,实行“专户归集、专款专用、封闭管理”。
不得另设账户收存预售金
商品房预售资金,是指新购房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全部购房款 (包括定金、首付款和购房贷款等)。
《通知》要求,纳入预售资金监管的项目,除购房人在购买新建商品房时申请的购房贷款,可由贷款银行直接划转至监管账户外,其他应支付给房地产企业的购房款由购房人直接交入监管账户,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另设其他账户收存商品房预售资金。
若开发企业在销售中发生退款的,可向监管银行提出退款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购房人账户账号。监管银行在审查确认后将相关款项以转账的方式退还购房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完成监管项目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及转移登记后,可向市房管局申请解除资金监管,经市房管局核准,监管银行方可取消资金监管并将监管资料整理归档。
对预售金实现网络化监控
据了解,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依托市房管局综合网络信息系统,将商品房预售管理、产权登记管理、银行结算系统以及银联系统进行跨行业、跨部门的无缝对接,对预售资金从商品房预售开始至完成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及转移登记后终止,全面实现了对预售资金的网络化实时监管。开发企业监管账户的账户设立、协议备案、监管资金拨付等业务均全面实现了网络化申请和电子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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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西安住宅销量陡降3成
上周,西安商品房成交1709套,成交面积环比下滑31.9%,其中,普通住宅成交1319套,成交面积环比下滑33.39%。受“买涨不买跌”的心理以及降价幅度尚未达到购房者的预期等因素影响,相当一部分有效需求并未得到释放。
2011年11月第三周,西安普通住宅市场供应套数为88956套,较上周环比下滑1.42%。从全市6个城区的供量来看,除城西区房源供量有小幅增长外,其他各城区均有减少。其中,城南、城北分别减少580套和484套,高新区减少184套,城东区减少24套。从全市6个城区销量情况来看,11月第三周,除城西区在经济适用房销量的带动下有24.49%的增幅下,其他各城区均有不同幅度的下滑,其中城北、城南和城东区的下滑幅度在40%左右,城东区相对较小,环比下滑28.4%。城东区在售均价维持在6000元/平米左右;城南:住宅成交面积呈现下滑态势;城北:打折、优惠一浪更比一浪高;高新:交易量环比下滑41.36%;长安:一次优惠12点,优惠力度前所未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