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2010年351亿地方债违规投向房地产等项目
1月4日,国家审计署发布在《关于2010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结果》中称,截至2010年底,除54个县级政府没有政府性债务外,全国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共计107174.91亿元。
其中,351亿元债务资金被投向资本市场、房地产和“两高一剩”(高能耗、高污染、产能过剩)项目。
对此,《整改结果》中强调,地方各级政府应采取落实偿债责任、多渠道筹措偿债资金、设立偿债准备金等措施,妥善处理存量债务,积极纠正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中发现的各类违规问题。
2010年我国有351亿元债务资金被投向资本市场、房地产和高能耗、高污染、产能过剩项目,相关单位通过清理催收被挪用债务资金、理顺项目间资金关系、调整贷款债务人、以自有资金置换或由财政安排资金归还原渠道等方式,整改到位140.35亿元。
同时,《整改结果》显示,2010年我国存在违规为464.75亿元债务提供担保问题,融资平台公司违规抵押或质押取得债务资金731.53亿元问题,1319.80亿元债务资金未及时安排使用问题,融资平台公司虚假出资、注册资本未到位等2441.5亿元问题等。
《整改结果》对以上问题均提出了明确的规范办法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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