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桥区房管局深入社区 开展住房保障政策宣传

  为使更多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及早了解政策、享受政策优惠,日前,红桥区房管局住房保障工作人员放弃休息时间,深入困难家庭较多的洪湖里社区开展住房保障“三种补贴”政策宣传咨询活动,将服务前沿延伸到社区。

  当日,红桥区房管局现场发放租房补贴宣传单2000余份,受理政策咨询100余人,使更多住房困难群众知晓我市住房保障政策和办理流程,方便了群众。

  据悉,市国土房管局目前已印制了住房保障政策宣传资料,将组织全市各区县房管局会同街道办事处,将宣传资料发放到各个社区,实现住房保障政策宣传到户,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

  新闻背景:具备什么条件可申请“三种补贴”?

  (一)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申请条件

  具有本市市内六区非农业常住户籍、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的两人(含)以上的五类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

  1、市内六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一年以上或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待遇,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低于7.5(含)平方米的家庭。

  2、市内六区享受民政部门特困救助一年以上、符合“孤老、大病、四级以上(含)残疾”认定条件、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低于7.5(含)平方米的家庭。

  3、市内六区重残或双残家庭中上年人均月收入在800元(含)以下、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低于7.5(含)平方米的家庭。

  4、市内六区市级以上(保持荣誉)劳动模范,上年年收入低于4.5(含)万元、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低于7.5(含)平方米的家庭。

  5、市内六区不享受政府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遗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以下简称“三属”),上年年收入低于4.5(含)万元、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低于7.5(含)平方米的家庭。

  (二)廉租住房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申请廉租住房租房补贴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

  2、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960元(含);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保持荣誉)家庭、不享受政府定期抚恤金的“三属”家庭上年收入在4.5万元(含)以下;

  3、家庭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在9平方米(含)以下;

  4、未享受其他方式的住房保障政策。

  (三)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申请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

  2、上年人均年收入低于2万元(含);

  3、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在9平方米(含)以下;

  4、未享受其他方式的住房保障政策。

  符合“三种补贴”准入条件的家庭可到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提出租房补贴申请。(通讯员吴梅 朱景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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