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视野 新规划 2016第四届清华同衡学术周

提要:“2016清华同衡第四届学术周”活动于5月9日-13日在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隆重举行。本届学术周以“新视野-新规划:管理与实施下的城市规划”为主题,齐聚院内外专家学者,围绕新形势下城市规划行业的发展趋势和变革方向,开展一年一度的学术研讨活动。活动集合“家国天下”共同理想及专业认同的热点话题,共同搭建美好人居建设平台,促进我国人居环境产业的发展。

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 党委书记 / 总工程师 侯卫东

主题:文物保护规划二十年回顾与思考

    侯卫东:会议主题是“规划”。我这个是一个行业规划,文物行业。所以也算是给咱们这个会议另类的一个介绍。

    我要讲这个题目叫做文物保护规划二十年回顾与思考。我是根据自己在这个行业工作的经历,我自己把它大致分了这么几个阶段。文物保护规划,这并不是官方的划分,我是根据自己个人的经历。

    这三个阶段,一个是从1995-2002年,这一阶段我把它称为初创时期。改革开放以后,文物保护本身是一个新生事物,这是改革开放以后才有,规划更晚一些。80年代改革开放以后开始最早就是文物维修,古建筑维修。大家主要是做这个,后来到了90年代末期,开始做文物保护规划。这一段一直到2002年,这是第一阶段。第二阶段是2002年到2012年算是十年。第三个阶段是从2012年到现在,我大致划分了一下,供大家来看看是不是有道理。

    什么叫初创时期?就是文物保护规划当初只是一种概念。但是国家相关部门没有出台专项编制办法。各个文物保护单位根据自己的理解来编制文物保护规划。我觉得主要是这么几个,第一次把文物在主平面落到图纸上。另外把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这个概念落到图纸上。这是初创阶段主要成绩。

    比如说这是早期做的一些文物保护规划,大家可以看一下,这个规划是陕西唐代睿宗桥梁,这是很大的陵墓,当初这个陵墓规划因为没有保护规划的编制办法,大家看这个规划编制不是非常的规范。比如当初分了三片,主墓算一片,陵道算一片,陪葬物算一片。最后做的规划,这个圈,这个红的是做保护范围,这个是按照现在的规划方法,这样显然不是很合理。这个规划主要是为了做一些具体的事情,比如说要在陵两边搞一些绿化,修一些道路,搞一些规划,主要是做一些具体的工作。所有我们过去无法完全做内容的图纸,这是第一阶段主要的简单的跟大家说一下。

    第二阶段我把它称为保护规划的推广时期。因为2002年国家文物局颁布了《文物保护规划的编制办法》以及《文物保护规划的编制要求》。当时的说法就是文物保护单位都应该列入文物保护规划。这时候我因为保护规划有了办法,有了基本的模式,所以这个文物保护规划的编制逐渐走向了一个成熟。编制的单位不是很多,主要是一些文物的研究机构以及一些大专院校。没有一个统一的模式,所以还是大同小异。

    这也是一个汉代陵墓,汉阳陵,这个从文物遗产的分析到保护区划定,到它的总体规划做的比较符合保护规划编制的要求,做的比较到位。

    因为保护对象不同,所以规划也不一样。这是简单一个寺庙,红色就是两个文物,其他周边都是村落。这是比较简单的古建筑,它的保护规划主要的内容是区划。黄色就是保护范围,对比较重要的大型古建筑区划又不完全相同,这是应县木塔,这是这么大,保护区划根据文物保护价值不同,相应的与周边环境相差比较大。

    这个地块为什么划这么大,因为当时辽代城古迹有这么大范围。除此以外也包括一些古村落,也包括石窟寺,这是一个甘肃庆阳的一个石窟寺,有一个比较优美的环境。石窟寺过去都选在山水接济之地。这是一条川道,刚好也是在人行道上。过去寺庙其实就是人们休息的驿站一样。这些东西过去都是在丝绸之路的点上。石窟寺的规划有它自己的特色,除了要划圈之外对石窟寺本身做详细的研究。同样他也要画出几个圈,也要画出保护范围。看石窟寺的范围就是随地形来划出它的自然环境控制区,这也是它的一些特色。

    也有很多大型的寺庙,比如说在藏区,这是青海的龙湖寺,它是一个大的片区,包括了三座大的寺庙群。它在总的川道里,这一类的大型的寺庙建筑群它的保护规划又是另外一个,分片来做,这只是其中一片。我们也有它的保护区划的划分。也包括一些遗址类的规划,遗址类和古建筑又不完全相同。比如说遗址很多实际上并不像建筑那样显性,很多遗址是经过调查的这么一个范围。我们也要按照不同对象把它划分出区划。

    在第二时期也就是推广时期,文物保护规划做的可能是最多的。从2012年以后由于保护对象不断的变化,包括文物还有文化遗产理念重新的诠释,保护对象类型增加很多,所以当初编制保护规划的要求和规定就难以完全满足保护规划的要求。这些时期就出现了很多探索,对于文物保护规划到底何去何从?比如说中国大运河,大运河的规划是从2008年开始做,一直做到2013年。已经做了五年的时间,它是一个巨型的文化遗产。它既是一个文化线路,又是一个线性文化遗产。同时也是一个遗产的组合,这类遗产如何进行规划?如果按照国家当初颁布的《保护规划编制办法》,显然是无法满足,这种分区分片,跨八个省,几十个市的规划到底怎么做,也是一个新的挑战。

    做这个规划的时候,我们从第一阶段的保护规划,重新为这个规划制定编制的要求。包括第一阶段的市级规划,第二阶段省级规划,以及第三阶段全国的总体规划。为这个规划重新制定了编制要求。大家看这个图上来看是一种线性,这种色彩主要表示它的不同的保护的区划的性质。红色是保护范围,绿色是一般建设控制地带,紫色是三类建设控制地带。这个是花花绿绿一片,因为运河现在南边是连着,北边基本上是断开的。

    包括丝绸之路,丝绸之路和大运河又不同,丝绸之路是个一文化线路,它是一条线,它是一条路,它是一个真正的文化的区域。丝绸之路整个天山,是一个片区。当时人们有很多条线路都可以做丝绸之路这个路线。这类规划它和大运河,大运河是有河道,可以作为主干。丝绸之路路基本上是没有的,大家知道沙漠上那条路,走到哪儿,哪儿就是路。它是有很多点支撑,支撑了大型文化线路。这类规划如何编制,实际上它是有很多点规划的一个综合,这也是规划的一种挑战。

    现在又在做海上丝绸之路,这个比陆上丝绸之路更抽象,陆上还有一条路还能看出来,海上从这个大洋上走,船在大海上走具体的路线。所以它更趋向于文化的一种故事。它这种非物质性的特性,可能往往更多于我们所说的固化的建筑、路线,构筑这种东西。可能更多是人们在文化线路上交流所产生的故事,这些东西可能是海上丝绸之路更核心的东西。

    这种规划到底应该怎么做?我们也还在探讨。随着文化遗产片区不断的扩大,类型越来越多。我们后来国家去编制的文物保护规划的要求在很多方面已经,对大的片区不是文物保护规划,可能是纲要或者是总体规划。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对世界文物遗产,后来又有了遗址的保护概念,国家又提出遗址公园。遗址公园规划怎么做?又是一个新的提法。国家文物局又在探讨出了“遗址公园的指导办法”,但也只能是指导办法,远远谈不到一个比较限定的要求。

    现在新的形势,对文物保护过去大家觉得是小众的东西,更多的公众对它的参与都不太多,现在国家提出要惠及广大汇集的社会,利用这个土地又提出来。文物如何做利用规划,这又是一个新的命题。

    关中大的地形地貌,南边是秦岭,北边是台源地带,东边是渭河。基本上分的关中地区分了秦岭、关中平原、北部山区。西安作为遗产聚集,以渭河为界分两大块,渭河以南是工建城市,有很多汉唐陵墓,都是单个文物保护单位,没有成为总的历史区域。所以现在西安已经把整个渭河北岸做了西咸新区。咸阳的北板的性质是长安地区前朝后寝的寝。城市宫殿,人类生产生活的地方,渭河以北的台源地区就是它的墓葬的大的区域,总的来说是这样一个性质。但是现在变成一个新区之后各种建设,就在上面已经开始了。

    到底怎么样?会有后人来评估。总的我也参加过诸如此类一些研讨,如果我们可以设想,把渭河以北这一片台源地区,比较安静的地区作为渭河以南城市群绿色的背景,可能会是一个选择。我觉得这个规划我们提出其中一个问题就是我们当初没有把北源的汉唐陵墓当做一个整体的历史区域规划,就造成了现在的相对被动。西安地区也是一样,现在整个被新的历史城市都分隔了。这也是目前文物保护规划在这种大的范围、大的尺度上面遇到的问题。文物保护规划新的类型,比如说大明宫遗址公园,也带动了周边整个社区的发展。这是近期遇到新的问题。

    这里我们也有一些想法,在现阶段文化遗产有哪些背景?最近可能大家知道有一些文物保护工作会议,这次会议与以往不同,既有习总批示,也有李总理批示,也有中央专门关于文物保护的一些新的概念。其中文化复兴这个理念对文物保护行业来说提出更高的要求,这是我们目前文物保护所面临的一个问题。

    另外一个也就是有了我们过去十二个五年规划,现在“十三五”期间提出新的发展理念,“创新、绿色、共享”等等。这些理念实际上放到文物上每一个都是非常的核心,非常贴切。文物本身就是绿色的,文物本身就需要共享。这也是对我们行业来说提出的问题。

    另外就是“多规合一”,“多规合一”实际上对我们文物来说也是提出一个新的挑战。在文物行业我们如何加入“多规合一”,没有写文物,写的大文化。

    对这些问题怎么想呢?我简单的想了几个问题:

    第一、规划的法理依据。文物保护规划到底从法律依据上有哪些?文物保护的最高法是《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法》下面有实施条例,具体的技术方面有《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准则》,规划行业有《文物保护规划编制办法》。这是它的基本的办法,从这几个行业来说首先第一个《文物法》,《文物法》里面提到文物保护单位需要划定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划定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应该纳入各级城市城乡总体规划。只是提到这一点,文物保护规划里边没有,就是这个文物大法里面没有提到文物保护单位的规划。但是提到了名城名镇名村历史区域的规划,这是很明确的。在法里边提出对名城要做规划,但是对文物保护单位要划定保护范围。文物保护法则也没有专门说它只是对如何划定做了一些解释,文物保护规划从哪出来?目前我们两个依据,一个就是古迹遗址准则,里边提到文物保护程序,里边把编制文物保护规划作为重要的一环。

    到底文物保护规划是什么规划?它是一个什么样的属性,是事业规划还是建设规划?这几年我们做的规划既是一个行业规划,又是建设规划,这两点不是非得分的很清楚。实际上应该把它稍微加以分解。

    我们说谁在做规划?文物保护编制单位像我们清华同衡伙伴一样也做了很多文物保护规划。但是国家文物局前几年做文物保护规划资质,有资质才能做规划。有资质的规划有设计院、规划院、古建所、考古所等等等等,他们的一些人员也以建筑和规划专业为主。右边这块他们要这么多的事情。总结起来又要保护规划,又是全方位的工作,需要历史学家广博智慧,工程师科学素养,管理者的经验,规划师的逻辑思维,最后还要经济学家的头脑。

    从这几个方面我一个一个分析,我觉得文物保护规划在现阶段靠一般的编制单位并不足以做这个事。从对价值的分析、现状研究、区划管理规定以及维修的方法和设定,以及运营保护对象都提出了要求,实际上这些东西我觉得咱们一般做规划的人,基本上很难具备这样全方位的知识。时间关系,不展开说了。

    另外一个规划是谁发布的?现在这个规划是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组织编制,由省级政府颁布,颁布前由国家文物局提出意见。我们就可以看出颁布、编制和公布这件实际存在矛盾。

    给建设的性质主要是被城市的限制与制约,控制风险,过渡景观、预留机会,为城市规划决策提供依据。文物保护规划的事业性质要预测文物古迹的总体趋势,保护的实施提供原则,为环境的整治提供思路,为展示和利用提供机遇。

    总的来说规划之如何分类?可以作为单项规划,纳入城市总规里去。然后留下来作为自己行业发展的目的。因为规模不同,类型不同,以及规划目的不同,也要仔细去划分它的不同的阶段,同时制定不同的规划的这种要求和边界,从而让规划有一个明确的目的。现在我们统称为文物保护规划,但是文物保护包括的类型太多,在很多方面很难去限定。

    我们如何要适应新时期的任务?我个人建议就是把它分解为两类,一类编制《文物保护专项规划》。这类专项规划到地方的《城乡发展总体规划》主要是两方面内容,第一是画两圈,第二是颁布管理条例,主要目的就是达到“多规合一”。另一方面把这个规划批下来编制成《文物保护总体规划》,作为行业发展的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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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城市规划  建筑设计  城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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