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的建立与实施

提要: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建立的“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从2001年开始试行,2006年6月建设部下发《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试行办法》(建住房[2006]150号)文件,开始正式实施。

  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建立的“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从2001年开始试行,2006年6月建设部下发《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试行办法》(建住房[2006]150号)文件,开始正式实施。

  建立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是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的重要措施,其目的就是通过产业化基地的建立,培育和发展一批符合住宅产业现代化要求的产业关联度大、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发挥其优势,集中力量探索住宅建筑工业化生产方式,研究开发与其相适应的住宅建筑体系和通用部品体系,建立符合住宅产业化要求的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促进住宅生产、建设和消费方式的根本性转变。通过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的实施,进一步总结经验,以点带面,全面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

  产业化基地主要分为三种类型,即:开发企业联盟型(集团型)、部品生产企业型和综合试点城市型。至今,在全国先后批准建立了21个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包括(按批准时间顺序):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尔集团、中国正泰集团、山东力诺瑞特新能源有限公司、长沙远大住宅工业公司、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万科企业股份公司、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人民政府、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万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天津住宅集团、黑龙江宇辉建设集团、广州松下空调电器有限公司、深圳市嘉达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市人民政府、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中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几年来,通过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的建立和实施,充分发挥了产业化基地的龙头作用,带动了住宅技术与部品的升级换代和技术创新,加速了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促进住宅质量和性能的全面提升,推动了住宅产业的技术进步。

关键词:住宅产业化  基地  部品  住宅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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