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最新通知!关于小区加装电梯!
近日, 漯河市百城建设提质工程暨城市“双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通知,进一步明确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程序。
据了解,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条件为:
(一)具有合法房屋权属证明的四层(含)以上非单一产权住宅,且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和计划。
(二)符合城市规划并满足建筑结构、抗震、消防等规范和标准。
(三)已征求所在单元全体业主意见并经2/3以上业主同意。
职责分工及实施程序如下:
职责分工
各县区要统筹安排做好协调、衔接工作。县区住建局主要负责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施工许可办理、工程监管等工程建设工作。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要发挥群众工作优势,主要负责政策宣传、业务指导、申请受理、前期协调和项目公示等群众工作。二者都是责任主体,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实施程序
■ (一)前期协调和申请受理阶段。
坚持业主自愿、依法合规、社区引导的基本原则,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要对申请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业主予以支持协助,及时化解争议矛盾。提高业主加装电梯的积极性和参与度。负责向申请人发放加装电梯申请书、意见表、授权委托书、协议书等材料,对加装电梯项目进行公示,并针对公示结果出具意见。
■ (二)施工许可办理和工程实施阶段。
按照简化、便民、高效、合规的原则,县区住建局要按照漯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的相关要求对施工许可要件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限期发放施工许可。工程开工后,及时对工程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确保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施工、安装、监理,并符合特种设备管理有关规定。工程完工通过验收后,及时按规定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 (三)补贴申请阶段。
坚持市场运作、政府支持的指导原则,工程竣工验收后,申请人向县区住建局提交补贴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县区级补贴部分由县区住建局向县区财政局申请补贴,市级补贴部分由县区住建局向市住建局申请,市住建局汇总后,统一向市财政局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