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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10万元,经开区加装电梯有补助!

提要: 近日,经开区发布了《常州经开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资金补助申请办法》。

  近日,经开区发布了《常州经开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资金补助申请办法》,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补助适用范围、补助对象、补助标准、申请程序和结算方式等进行了明确, 最高补助10万元/台,于 2022年2月23日起正式实施。

  详情如下

  该《办法》适用于经开区范围内经批准取得《常州经济开发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确认书》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

  补助内容

  包括 项目补助和 低保家庭补助两个方面。

  补助对象

  涵盖加装电梯项目的建设主体和符合低保条件出资加装电梯的业主。由原建设单位、社会投资等非建设主体出资加装电梯的,不享受财政补助。

  补助原则

  对通过审核的加装电梯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原则给予财政资金补助。同样适用于办法施行前经批准已实施的加装电梯项目。 即新、老项目都适用。

  补助标准

  对六层及六层以上补助 10万元/台、五层补助 9万元/台、四层及以下补助 8万元/台。其中关于 低保家庭补助,《办法》明确对符合加装电梯申请条件并出资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每户按核定的加装电梯最终实际出资金额(需扣除分配给该户项目补助的份额)给予财政资金补助, 最高不超过8万元。

  申请材料

  项目补助和 低保家庭补助都需要申请主体(申请人)在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电梯)》后向属地镇(街道)加装电梯便民服务点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加装电梯项目财政资金补助申请程序所需材料

  1.《经开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资金补助申请表》(正反打印);

  2.经办人不动产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建设主体中顶层任意一名业主的不动产权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经开区范围内经批准取得的《常州经济开发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确认书》原件及复印件;

  4.加装电梯项目总包合同(或土建施工、电梯采购合同)复印件、发票复印件;

  5.全体建设主体书面确认的补助资金分配方案。

  二、加装电梯低保家庭财政资金补助申请程序所需材料

  1.《经开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低保家庭财政资金补助申请表》(正反打印);

  2.申请人不动产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3.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低保家庭证明复印件;

  4.申请人费用分摊比例书面协议复印件;

  5.全体建设主体书面确认的补助资金分配方案。

  上述申请核验通过后,补助资金将拨付至建设主体共同确认的和符合低保条件出资加装电梯业主指定的银行账户。

  此外,有关 管线迁移、 道路恢复费用结算参照常州市统一制定的结算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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