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住房改革争做先行示范标杆_新浪地产网
关闭广告

深圳住房改革争做先行示范标杆

提要:改革创新是深圳的根与魂,深圳坚持通过改革创新破解住房难题。

  (来源:深圳商报)改革创新是深圳的根与魂,深圳坚持通过改革创新破解住房难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圳不断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完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稳步推进公共住房建设,住房保障能力持续增强,为促进实现全体市民住有所居的目标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8年,启动新一轮房改,建立4:6的住房供应结构,明确市场商品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安居型商品房、人才住房占比为4:2:2:2,形成多层次广覆盖的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至2035年,建设筹集170万套住房,其中公共住房不少于100万套,让更多市民通过公共住房解决住房困难。

  深圳的住房保障体系率先实现了从生存型保障向发展型保障的转变,住房制度改革始终走在全国前列,不仅为全国住房事业发展作出了历史性贡献,也为全国住房制度改革提供了深圳经验。

  率先启动住房制度改革,开创性设计住房保障制度

  1988年,深圳就率先启动了“第一次房改”,先于全国10年。在全国房改尚无总体规划的情况下,深圳率先拿出了一个总体性的改革方案——《深圳经济特区住房制度改革方案》。改革坚持市场化方向,以住房商品化为突破口,冲破计划经济体制束缚,取消计划经济体制下福利分房模式,确立住房的市场化导向,建立了“双轨三类多价制”住房供应模式,有效解决了相当长一个时期全社会的住房问题,推动了我市乃至全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与繁荣,为此荣获1992年“联合国人居奖”。

  至2006年,深圳基本完成“市场化”房改,实现了从福利型住房分配体制向住房商品化、市场化、社会化的住房供应体制转变。

  随后,深圳以2007年8月《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为转折点,将市场化为导向的住房制度改革,转入以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为重点的深化改革阶段。深圳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着眼于城市发展战略和住房保障体系的可持续性,以实事求是的态度从基本市情出发,既遵循上级文件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又勇于创新住房保障方式的制度设计。

  2007年底,深圳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在国家提出的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模式基础上,创新性地提出了八条公共住房筹建渠道,率先增设公共租赁住房,着力解决户籍低收入家庭和新就业人员的住房困难。2010年初,市人大运用特区立法权,制定和颁布《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率先在立法层面完善和规范住房保障制度。

  全面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构建“1+3+N”住房制度体系

  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圳不断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完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稳步推进公共住房建设,住房保障能力持续增强,为促进实现全体市民住有所居的目标发挥了重要作用。

  以人民为中心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完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自2010年起,在基本实现特困及低收入家庭“应保尽保”的基础上,先后将人才群体和“夹心层”群体纳入保障范围。2012年,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国家住房保障制度改革总体要求,解放思想,勇于创新,积极探索,发布《深圳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纲要》,形成具有深圳特色的“多渠道、分层次、广覆盖”的新型住房保障体系,实现住房保障由“解困型”向“发展型”的转变,使广大“夹心层”家庭看到了希望,增强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凝聚力。

  2013年,在全国率先建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实行居民“诚信申报”,政府“资格后审”“动态核查”,保障性住房“轮候分配”“租售分配”效率大幅提高,行政管理成本明显降低,保障性住房阳光分配和以需定建机制基本形成。2016年,进一步调整优化住房制度总体设计,首次明确了人才住房制度发展方向与框架,印发《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人才住房制度的若干措施》,创新推出人才住房,构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双轨并行的住房保障体系。

  2017年,在全国率先落实十九大有关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启动新一轮住房制度改革,于2018年8月出台《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的意见》(深府规〔2018〕13号),系统构建市场商品住房、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4:2:2:2”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努力形成“1+3+N”住房制度体系,提出至2035年建设筹集170万套住房,公共住房不少于100万套的发展目标,努力让全体市民住有所居,不断提升城市吸引力,为深圳打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和宜居环境,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率先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提供有力支撑。该项改革得到了社会各界和新华社、央视等权威媒体的广泛赞誉,住建部、省住建厅也给予高度认可。

  目前,《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人才住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等3个政府规章,已经市政府审议通过,正按程序提请市委审议,并同步推进49项改革配套政策及配套工作,初步构建“1+3+N”的住房制度体系。

  多主体多渠道建设筹集公共住房,快速增加住房总量

  明确八大供应主体、探索六类(十五种)建设筹集渠道,近年来持续开展大规模建房行动,加快解决市民住房问题。2016年起,大胆创新、突破土地紧约束瓶颈,通过新供应土地、产业园区配建、城市更新配建、棚户区改造、社会存量住房租购等多种渠道,建设筹集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

  至2019年,已建设筹集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35.34万套、供应16.98万套,2020年计划建设筹集8.1万套、供应约3.2万套。“十三五”期间,全市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建设筹集总量与供应总量预计分别是“十二五”的2.4倍、1.8倍。

  加大人才安居工作力度,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圳相继出台关于人才住房的系列文件,将住房保障从户籍低收入家庭,扩大到人才群体,着力解决人才住房困难,持续改善人才居住条件,解决人才对住房的后顾之忧。

  实施人才安居政策以来,共面向华为、腾讯、富士康等4100家企业,定向配租人才住房近7万套,惠及超过15万人。鼓励企业利用自有用地建设人才住房,共新增住房约2.2万套。

  同时,发放人才安居货币补贴,以“租、售、补”结合方式让越来越多人才安居乐业,不断提升城市对人才的吸引力,助力营商环境改善。

  持续提升公共住房品质,促进住房领域高质量发展

  在促进住房总量供需平衡的同时,积极改变“保障房就是低端房”的既有观念,持续提升居住品质。

  坚持高标准规划,突出产城融合、职住平衡,优化公共住房的规划布局,按照“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的要求,完善周边的交通、教育、医疗、社区服务等配套设施;坚持高品质设计,提升公共住房建设标准,通过举办公共住房户型研究设计竞赛等活动,提升户型设计水平,细化户型面积和户内装饰装修设计指引;坚持高水平建设,全面推广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技术,实现公共住房的绿色低碳发展。

  2012年底,出台《深圳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纲要》,进一步完善与规范住房保障体系,明确提出减少直至停止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与供给,以公共租赁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作为住房保障的基本模式。

关键词:

深圳相关的智库下载

更多

深圳相关的社区论坛

更多
快捷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