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要:日前,记者从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该中心发布《关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自2020年7月15日起施行。
日前,记者从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该中心发布《关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自2020年7月15日起施行。
通知明确,南昌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此外,增设电梯工程竣工验收两年内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配偶提取总额不超过增设电梯实际支付的费用扣除政府奖补后个人分摊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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