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集中式中央空调如何使用
新型冠状病毒的主要传播媒介是空气,虽然目前尚未在空调中检出新型冠状病毒,但在既往的传染病发生期发生过中央空调导致传染病传播的例子,如1976年美国费城召开退伍军人大会时发生的空调传播“军团菌”,导致34人死亡事件。早在SARS期间,关于集中式中央空调是否会造成病毒的传播就曾引起过激烈的讨论,2003年4月29日,原卫生部发出紧急通知,要求非典型肺炎防治场所严禁使用中央空调。
一、集中式中央空调的卫生管理
2006年2月,原卫生部印发《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卫监督发〔2006〕53号)和《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卫监督发〔2006〕58号),简称“一法三规”。
2013年年4月,原卫生部在“一法三规”的基础上修订并颁布了《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394-2012)一个强制性标准和《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WS/T395-2012)、《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WS/T396-2012)两个推荐性标准,原“一法三规”同时废止,进一步规范了公共场所集中空调的卫生管理。
二、集中式中央空调的主要类型
目前国内公共场所使用的集中式中央空调系统主要有两大类:空气-水空调系统使用最广泛,全空气空调系统造成交叉感染的可能性更大。
空气-水空调系统是指以空气和水两种介质作为工作媒体,典型系统为常用于宾馆客房、办公室等场合的风机盘管加新风系统。其中风机盘管由冷热源提供的冷热水来承担室内负荷,新风系统为室内提供经过处理的室外空气。这种系统的特点是空气循环在各自房间内进行,尽管有时会因为开门带进一些走廊的空气,但并不存在与其他房间空气进行流通,总体来说交叉感染的问题相对较小。
全空气空调系统是指空调房间的室内负荷全部由经过处理的空气来承担的空调系统。这种系统在大型建筑、写字楼、商场、超市和大厅使用较多。这种系统工作的原理是先把空气进行处理,降低温度和湿度后,通过管道的送风口送到房间,又通过回风口、管道返回到中央处理系统。中央系统对回风进行降温降湿后再加一部分新风后开始第二轮的送风,如此循环往复。这种系统导致各房间空气相互掺混,并且使污染物在建筑各区域之间传播,潜在危险很大。
三、疫情期间集中式中央空调系统的使用建议
(一)、在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前,应了解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类别、供风范围、新风的取风口等情况。
(二)、疫情流行期间,只有满足下列要求之一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方可使用:
全空气方式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关闭回风系统采用全新风运行,并在每天空调启用前或关停后多运行1小时;
空气-水方式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须确保各房间独立通风;
(三)、在疫情流行期间,应每周对运行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过滤器、风口、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
只有初、中效的机组,有安装条件及预算费用条件的,可以在机组或者风管段加装高效过滤器;
有安装及预算费用条件的,可以在室内安装FFU(高效过滤器);
有杀菌设计的设备建议开启使用,如常规的紫外线杀菌灯,未设计的也可以加装;
在负荷充足的条件下,尽量提高室内温度(如采暖季25℃以上),室内温度越高病菌存活的时间越短;
具备自然通风条件的室内场所应尽量多开门窗通风换气。
(四)、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时,应采取下列防控措施:
1、立即关停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活动区域对应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2、立即对上述区域内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强制清洗消毒。
(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