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将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
来源:德州晚报
8月31日,记者从德州市政府获悉,为降低资源能源消耗,减少扬尘污染,提高施工效率和建筑品质,德州市出台意见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从今年开始,全市城市规划区内新建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和政府投资工程等项目全面实施装配式建造,2017年,中心城区新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0%左右、县(市)达到5%以上;到2020年,中心城区新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5%以上、县(市)达到15%以上;到2025年,全市新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40%以上。
据了解,装配式建筑是将建筑的部分或全部构件在工厂预制完成,运输到施工现场,通过可靠的连接方式组装而成。与传统建筑相较,有节能环保、保证工程质量、降低安全隐患、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人力成本等优势。
为此,我市将编制实施德州市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推动建设模式创新、提升建筑质量与监管水平等,推进全市装配式建筑平稳快速发展,推动建设产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
推进一体化装修方面,实行装配式建筑装饰装修与主体结构、机电设备协同施工,促进整体卫浴、厨房、轻质隔墙、设备管线等标准化、集成化、模块化应用,推广菜单式全装修。2017年中心城区新建高层住宅实行全装修,2020年全市新建高层、小高层住宅淘汰毛坯房。
发展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应积极采用绿色建材,推广使用节能环保新型建筑材料和高性能节能门窗,实施太阳能建筑一体化,鼓励建筑结构、装饰与保温隔热材料一体化,加强可循环利用绿色建筑材料的研发应用。
根据要求,各级要优先安排年度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支持发展装配式建筑产业,各级财政要研究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政策,对具有示范意义的工程项目给予支持,对于符合省级重点行业贷款贴息政策的,积极向上级申报项目,争取省级资金支持。
符合新型墙体材料目录的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可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使用按揭贷款购买全装修商品住宅的,房价款计取基数包含装修费用。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装配式住宅,按照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给予积极支持,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