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三年回头看太阳能“强装令”
三年时间里,“强装令”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房地产行业和太阳能业界的高度评价与充分认可,山东省委、省政府,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下简称“省住建厅”)及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经信委”)相继发文,提出在全省范围内推广“百米强装令”,其他省市有不少也正在酝酿推广该政策。
济南率先发声在全国首推太阳能“强装令”
2007年,济南市曾出台过12层以下建筑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政策,但2012年以后随着城市建筑的不断长高,符合太阳能安装条件的新建建筑越来越少,建筑领域的太阳能光热应用似乎走到了尽头。
为了扭转这样的局面,顺应国家节能减排的大政方针,加大可再生能源的应用率,同时减少高层建筑业主自行安装太阳能的安全隐患,济南市城乡建设委把目光投向了高层建筑的太阳能应用。
为了验证这一想法的可行性,济南市城乡建设委进行了长达6个月的调研。经过反复查证核实测算比对相关数据和资料,最终得出结论:高层建筑安装太阳能的路子不仅走得通,而且大有可为。之所以这样认为,主要基于以下三点:一是高层建筑光热应用的技术已经成熟。这些年,太阳能光热技术发展迅猛,突破了许多难点,实现了许多创新,现有技术完全可以支撑高层建筑安装;二是济南拥有一批全国知名的太阳能骨干企业和品牌,形成了集产、学、研于一体的太阳能产业集群;三是已有数百万平方米高层光热应用的实践。虽然当时尚未实施“强装令”,但一些有战略眼光和环保意识的单位、企业已开始率先探索,积累和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经验,十分难能可贵。
根据调研结果,市城乡建设委形成了“关于加快推进高层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一体化应用的报告”,建议在济南市100米以下高层建筑中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市政府很快就研究批复。2013年12月4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自2014年起,100米以下的新建住宅建筑和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全部按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要求设计。”
至此,全国高层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首个“强装令”在济南正式诞生。而据测算,“百米”大致相当于33层楼的高度。这也就意味着,“新政”实施后,几乎全部济南新建住宅都需强制安装太阳能。
填补全国标准空白编制高层建筑太阳能一体化设计图则
从12层到33层,不只是高度的升级,更是技术、质量的升级,应该制定怎样的安装技术标准、设计标准以及项目验收机制来保障“强装令”的执行,都是主管部门需要考虑的事情。
由于全国尚无高层建筑太阳能应用设计、安装“图集”,没有技术标准和依据,不利于高层建筑太阳能应用的规范运作和推广。为了尽快弥补空白和满足需要,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委托山东建筑设计行业龙头单位山东同圆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牵头编制了《济南市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一体化设计图则》,这也是全国第一部太阳能热水与高层建筑一体化的设计规范,不仅涵盖了目前已大量使用的集中集热式热水系统,还包括了分散式无水箱的新产品,相关的设计说明、安装详图适用于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与传统技术相比,新的设计、施工规范特别强调了安全原则,明确了所有太阳能安装位置必须设计混凝土托板,就像空调托台一样,还必须统一施工、统一安装,并有专门的监理人员,经过相关部门验收,从而提高产品的安全性。对楼层比较低、太阳照射时间不够长,或者房子北向、压根就照不着太阳等不宜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的楼层和户型,济南市还专门出台了用同类节能产品替代的规定。此外,济南市还制定出台了“高层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施工规范要点”。该要点注重有效性和实用性,将一些重要节点把关的时序前移,同时对设计、安装、验收等关键环节进行了严密论证,是第一份高层建筑太阳能应用管理的法规性文件。
遴选过硬产品夯实“强装令”推广根基在“强装令”实施初期,不少业内人士对太阳能的产品质量提出了质疑,认为行业鱼龙混杂、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的现状会使政策的效果大打折扣。济南市行业主管部门同样意识到了这个问题。鉴于高层建筑对太阳能产品质量、安装、维修等都有特殊要求,其要求的安全系数要远远大于低层建筑的使用,而当下的太阳能企业和品牌数量众多,良莠不齐,为确保高层应用的质量和安全,经认真考量,济南市城乡建设委组织开展了高层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及节能替代推荐产品征集工作。这是太阳能生产企业的一次“大考”。首先企业必须符合“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3年以上生产应用经历”、“承诺5年以上保修期”、“未有不良记录”、“一定的高层建筑(18层以上)应用实例”、“外地企业须在济南设有固定维修点或办事处”等要求才能通过初审;初审过后是专家评审环节,这是拿到“入场券”的关键,评审专家对申报产品性能和申报单位应用业绩、维修服务等方面进行评审和论证,从而确定企业是否具备入围资格。
这些“框框”都是为了保证太阳能热水系统安装后的质量和服务。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准入制”等于给产业设置了一道防火墙,给用户提供了一个安全网。截至目前,全市共推荐3批24家企业“入围”。这些企业入围后并不是“终身制”,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和两年内未有实质性业绩者自动清出,再“入围”需重新申报。
强化项目监管将太阳能纳入竣工验收程序“‘强装令’出台的本意是好的,但一定要有严格的验收环节作保障。”在中国建筑节能协会太阳能建筑一体化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黄俊鹏看来,在高层建筑上推广太阳能,无论是工程设计还是安装方式都更复杂,更需要一套严谨的验收程序作保障。为了确保“强装令”推广过程“不变味”,济南市从2014年起,在建筑工程管理中增加了“建筑节能专项验收”程序,明确规定:建筑节能不过关的项目不得交付使用。与此同时,将太阳能质量验收纳入到了“建筑节能专项验收”程序当中,百米以下新建住宅,如果设计中没有配套考虑太阳能热水器,过不了“审图关”;如果施工中不安装太阳能热水器或太阳能质量不过关,过不了工程竣工验收关。把“软指标”变为“硬杠杠”,对建筑节能工作的推动和强化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正如一位业内人士所言,有政策保驾护航,等于给产业设置了一道防火墙,让一些试图浑水摸鱼的企业望而却步。把好“验收关”的同时,济南市还建立了太阳能热水器的“质量服务追踪公示制度”。传统的太阳能产品质保期为3年,济南市调研后发现3年的时限太短,太阳能企业的责任太小,现代产品的质保期完全有能力延长。根据规定,济南市高层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质保期为5年,并采取“事故、保修统计”、“服务质量问卷调查”、评选“用户满意产品”及“质量服务量化指标与‘入围’制度挂钩”等措施,避免“一装就了,一了就走,一走就完”等现象,确保5年质保工作落到实处。
抵制低价中标24家太阳能企业联合发起倡议
乘着太阳能“强装令”的东风,太阳能工程市场迅猛发展,广阔的市场前景吸引了众多太阳能厂家纷纷掘金济南工程市场。然而,在市场份额猛增的同时,问题也接踵而至:一些不诚信的企业,采用降价降质、降低服务标准的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不仅造成了市场混乱,也引发了产品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质量低劣、服务缩水等问题。
为此,力诺瑞特、桑乐等24家太阳能行业协会成员单位联合发起倡议,号召业内各生产企业共同抵制低价竞标的不良行为,营造公平、开放、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让高层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既“可用、够用”又“好用、耐用”。
在2015年7月召开的倡议会上,24家企业一致表示,不参与低价竞标、不提供低质产品,在满足国家、省市有关标准、规范及济南市城乡建设委下发的《济南市高层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含节能替代产品)设计、施工规范要点》等文件要求的前提下,倡议平板型太阳能热水器在济南工程市场投标价不低于3000元/台(包含生产及安装、售后等费用)。
倡议书还建议,企业间要相互监督,互相制约,共同防范低价不良竞争的出现,一旦发现市场上有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企业或项目,及时向主管部门举报。同时,建议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及《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高层建筑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实施意见》要求进行严格查处,在产品质量检验、节能专项验收、工程竣工备案等环节予以重点监管,坚决刹住低价恶意竞争的歪风。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