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土拍新政:房企报价达上限须竞“自持”
中国房地产数据研 究院执行院长陈晟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由于此前天津房价涨的较多,为了控制房价,这也是相对有效的措施,同时也是京津冀一体化的联动举措。”
随着热点城市加码房地产调控,土地拍卖市场又出新花招。《天津日报》日前报道,天津北辰区两宗拟出让地块除了设置最高限价外,首次规定报价达最高限价时转为竞拍自持商业体量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去年底,北京曾首试激烈拍地下的房企自持模式。没想到,作为京津冀门户的天津也紧随其后。
新城控股高级副总裁欧阳捷认为,上述政策与土地熔断机制本质上没有区别,就是为了限制土地价格,达到抑制房价的目的,但却对竞价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调控目标:限地价和房价?
据了解,出让公告除了对这两宗地块分别设定了最高限价,还增加了两次竞报阶段。此外,两宗地块公告还规定,受让人对竞报自持商业建筑须确定集中设置的位置,且自持经营,不得办理销售许可,须整体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不得分割转让、分割抵押。
受让人对竞报自持的住房必须以套为单位,不得低于竞报成交的自持住房建筑面积,且受让人对竞报的自持住房须确定集中设置的位置,不得办理销售许可,对自持住房整体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后以租赁方式自持经营,不得分割转让、分割抵押。
竞拍模式变化背后,一个重要事实是去年以来,天津土地市场曾一度火热。比如去年底,中冶、中铁建、首创、金地、正荣、保利、万科等房企参与竞拍津北天(挂)2016-160号地块,最终中冶以总价41.4亿元竞得,楼面价33441元/平米,溢价率97.14%。
中国指数研 究院天津分院提供的数据显示,天津市2016年市场迅速升温,房企库存大量消化,为保持可持续发展,补仓意愿强烈,全年累计成交经营性用地1603万平米,同比有49.2%的涨幅。住宅用地走势与整体市场一致,全年累计成交1420万平米,同比增长62.9%。
值得注意的是,天津市2016年土地市场高价地频出,促使经营性用地成交楼面价水涨船高,平均成交楼面价为8042元/平米,同比涨幅为59.5%,溢价率高达74.2%,同比增加64.2个百分点,均创历史新高。
其中,2016年天津住宅用地平均成交楼面价达8799元/平米,同比涨幅为53.4%,溢价率达77.3%,同比扩大66.5个百分点,均创历史新高。其中,天津住宅用地成交楼面价突破1万元每平方米的地块共有24宗,同比增加14宗。
?随着地价突然走高,天津在2016年全年平均房价也同比涨幅达到16.1%,达到13404元/平方米,。
上述政策的出台,“主要还是不希望出地王”,欧阳捷直言,“目前调控的最终目标,还是限制地价和房价”。
竞价企业拿地更需谨慎
中国房地产数据研 究院执行院长陈晟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由于此前天津房价涨的较多,为了控制房价,这也是相对有效的措施,同时也是京津冀一体化的联动举措。”
2016年11月25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关于本市“限房价、竞地价”项目自持商品住房租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出让地块均设定合理土地上限价格,当竞买报价达到合理土地上限价格时,则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为在此价格基础上,通过现场竞报企业自持商品住房面积的方式确定竞得人。
欧阳捷认为,天津的土拍政策对企业的要求反而更高。由于目前全国普遍商业过剩,天津要求在触及最高限价时竞报商业建筑面积,可能会导致商业更加过剩。
如果从企业的角度出发,欧阳捷指出,商业项目本来就应该自持,否则不利于整体规划及运营。并且,上述政策并没有动摇土地市场“价高者得”的根基,那么就要求企业既要有能力开发住宅,还要有能力运营商业。对于没有能力运营商业的企业同时又想开发剩余住宅用地,会考虑与其他企业合作运营。
2月13日,中国基金业协会出台“4号文”,规定私募资产管理计划不得直接或间接投向于北上广深及南京、杭州、厦门等16个房地产价格上涨过快城市普通住宅地产项目。
另一个案例是,去年“沪六条”曾规定,银行贷款、信托资金、资本市场融资、资管计划配资、保险资金等不得用于缴付土地竞买保证金、定金及后续土地出让价款。竞买人在申请参加土地招拍挂活动时,应承诺资金来源为合规的自有资金。
陈晟表示,如果未来应用在天津土地市场,一方面可以降低企业不计一切代价拿地的冲动,另一方面现在对资管的要求已经实质大于形式,企业拿地时签署的承诺函将大大减少企业配资拿地,也就很难再出现先拿地再合作开发商业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