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近年出台的房市印花税措施

提要:2010年11月20日 额外印花税 购入住宅物业后半年内转售须付房价15%额外印花税,半年至1年内转售则为10%,1至2年内转售,税率则为5%。

  2010年11月20日 额外印花税 购入住宅物业后半年内转售须付房价15%额外印花税,半年至1年内转售则为10%,1至2年内转售,税率则为5%。

  2012年10月27日 买家印花税 非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公司名义买家购买住宅物业,须付房价15%买家印花税。

  2012年10月27日 加强版额外印花税 购入住宅物业后半年内转售须付房价20%额外印花税,半年至1年内转售须付15%印花税,1年至3年内转售则为10%。

  2013年2月23日 双倍印花税200万元以下印花税由100元增加至房价的1.5%,其余物业税率加倍,新税率由房价3%至最高的8.5%,手上没有住宅物业的本地买家可获豁免。

  2016年11月5日 二套住宅征印花税15% 住宅物业印花税统一增加至15%,但本地首次置业买家可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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