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农民工进城购买纯住宅免征房产税、印花税_新浪地产网
关闭广告

江西农民工进城购买纯住宅免征房产税、印花税

  鼓励农民工进城购房

  早在2015年年底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经济工作会议当中,“农民工市民化”的去库存方案就已被提出。根据国家统计局对农民工调查报告的公开数据,2014年外出农民工购房人口占总体人口的1%,从就业地看,目前1.7亿外出农民工69.1%在地级及以下城镇就业。另外,按照未来5年1亿人城镇化计算,如果70%的家庭人口在城镇购房(人均33.3㎡),每年以农民工为主体的购房需求可达4.6亿㎡,未来5年总共23.1亿㎡。

一般城镇家庭契税标准

  继刚需购房者、改善性需求购房者之后,农民工被认为是“能够支持住房消费”的庞大购房群体。江西等地都借此提出了鼓励农民工进城购房的相关政策,通常以给予税收和财政支持,或给予一定比例的购房补贴的形式为主。具体优惠如下:

  赣地税发〔2016〕51号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支持农民进城购房税收优惠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降成本、优环境”的决策部署,支持我省农民进城购房,根据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现就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措施通知如下:

  一、关于契税政策

  (一)对农民个人进城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农民个人购买城区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三)对农民家庭拥有的农村房屋、城区的非住房,以及农民家庭曾经拥有但现已出售的城区住房,均不列入享受优惠政策的家庭住房套数计算范围。

  (四)农民因购房申请享受契税优惠政策税收优惠的,在向地税机关提交在城区的家庭住房实有套数的有效证明或书面诚信保证后,地税机关按照便民、高效原则,对纳税人提出的税收优惠申请限时办结。

??二、关于个人所得税政策

  (五)对农民进城购买的住房已满5年后再转让的,并且是家庭惟一唯一生活用房的,其转让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三、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

  (六)对农民进城购买的非营业用房产,免征房产税。

  (七)对农民进城购买的住房,用于出租的,不区分用途,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八)对农民进城购买的居住房屋用地,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关于印花税政策

  (九)对农民进城购买住房的,暂免征收印花税。

  (十)对农民进城购买的住房,用于出租给个人的,所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2016年5月9日

关键词:市场动态  

市场动态相关的智库下载

更多

市场动态相关的社区论坛

更多
快捷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