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因仲裁案件申请财产保全至深华发A股份被冻结

提要:10月26日 深圳中恒发股份有限公司刊发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武汉中恒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中116,489,894 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份)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冻结期限自2016年9月27日至2018年9月26日止。

  10月26日 深圳中恒发股份有限公司刊发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武汉中恒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中116,489,894 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份)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冻结期限自2016年9月27日至2018年9月26日止。

  据悉,武汉中恒集团(600252,股吧)持有公司 116,489,89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14%,累计质押 116,1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41%,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99.67%;累计司法冻结 116,489,89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1.14%,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 100.00%。

  公司经核实获悉,本次司法冻结为深圳市万科因仲裁案件申请的财产保全,武汉中恒集团并不认可深圳万科提出的仲裁请求,并已就武汉中恒集团为应对深圳万科所提仲裁而支出的律师费提出仲裁反请求。

  因暂未接获相关法院的裁定,截止目前,武汉中恒集团尚不掌握深圳万科申请冻结其所持股份的具体事实和依据。武汉中恒集团将在收到公司自查通知后及时与法院联系,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或撤销股份冻结,并保留追究因深圳万科无理保全而给武汉中恒集团造成商誉和财产损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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