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9 种无户口人员可登记常住户口_新浪地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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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9 种无户口人员可登记常住户口

  今后,我省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等都能登记户口了。昨天,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共明确了9种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的情况。

  “实施意见”提出分类实施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政策,明确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同时保障每个公民依法登记一个常住户口,实现户口和公民身份号码准确性、唯一性、权威性的目标。据悉,“实施意见”共提出了9种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的情况。比如无出生证明人员,可凭亲子鉴定落户;有收养事实却无手续的,也可以办户口。对于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中的无户口人员,经民政部门和公安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身份查询和寻亲服务后,仍无法查明其亲属、所在单位、户籍地、居住地的,将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为其办理户口登记。此外,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在国内非婚生育、未取得其他国家国籍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具有我国国籍的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的非婚生育说明、我国公民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根据要求,各地将开展摸底调查,摸清本行政区域内无户口人员底数及有关情况。同时升级完善人口信息系统,加强对无户口人员人像、指纹信息备案和比对核验,确保登记身份信息的准确性和户口的唯一性。“实施意见”还提出要对无户口人员户口登记材料逐一建立电子和纸质档案,确保档案资料完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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