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盘所有不利因素都须在售楼部现场公示_新浪地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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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盘所有不利因素都须在售楼部现场公示

  以往不少业主买了房之后才发现小区原来规划了一条市政路或者立交桥,不少群体维权因此而起。为了从源头上避免这种情况,近日市住建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现场信息公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要求开发商从卖楼开始就必须在售楼现场把所有可能引发维权冲突的不利因素都公示,包括小区内或者附近的市政路、隧道、垃圾场、化工厂、无线通讯基站甚至殡仪馆。

  征求意见稿开宗明义,指明设立规范的目的是“减少商品房买卖双方因信息不对称引起的矛盾纠纷,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征求意见稿要求,公示信息必须放置在销售现场显著位置,字迹清晰、标示醒目。公示内容方面,首先必须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楼盘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并明确标示卫生站、消防站、公交首末站、车位(车库)、肉菜市场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具体位置、规模和数量等内容。公示内容还包括楼盘的车位(车库)数量、位置、租售方式、租金标准和售价,楼盘是否开行楼巴服务及其线路、站点具体设置方案,并明确配套设施是否移交政府。

  最重要的,公示内容必须包括楼盘的不利因素,即不局限于项目规划区域内,可能影响业主利益及引起交易纠纷或业主投诉的因素,包括:铁路、道路货场等噪声源;垃圾场、污水河、屠宰场等恶臭源;化工厂、废品站、曾被污染的土地及其他产生污染的场所;殡仪馆、火葬场、公墓、刑场及其他禁忌场所;高压线路、微波信道、无线通讯基站及其他辐射源。意见稿还规定,上述不利因素的公示期必须贯穿始终,从楼盘开售到最后售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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