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房地产供给侧改革 浙江发布行动方案

浙江省近日印发《浙江省房地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部署了21项加快推进房地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具体工作。在消化非住宅商品房库存方面,《行动方案》作出了政策探索,提出“对空置待售的非住宅商品房,允许房地产企业实行整体用途转换,涉及土地用途改变的,依法办理用地手续。

  浙江省近日印发《浙江省房地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部署了21项加快推进房地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具体工作。

  到2017年,浙江全省在售商品住宅库存消化周期保持在10至16个月的合理水平;到2020年,全省兼并、重组、淘汰房地产企业20%以上,强企名企市场份额达到75%以上,产业集聚发展能力明显提升。同时,建立完善的土地供应、开发经营、财税金融、统计监测等房地产政策制度,房地产投资、商品房销售和商品住宅价格保持基本稳定。

  “《行动方案》与仅仅刺激市场的‘救市’政策有本质区别,其目标包括去库存、稳价格、促转型和建机制四大方面。”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行动方案》坚持促进需求、消化库存和稳定价格相结合,坚持去库存和调结构相结合,坚持优化存量和引导增量相结合,逐步化解区域性、结构性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长期平稳健康发展。”

  去库存:放宽购房落户限制

  浙江省房地产监管分析平台统计和分析显示,今年年初以来,浙江全省新建商品房市场成交活跃,库存继续回落,房价基本平稳,市场继续保持稳定向好趋势。截至5月31日,11个设区市市区新建商品房可售房源5919万平方米,按近12个月的月均销售量测算,商品房库存消化周期为15.9个月。其中,商品住宅可售房源3072万平方米(241359套),商品住宅库存消化周期为9.8个月。

  “目前,浙江省的房地产整体库存水平是合理的,要‘去’的库存是一些区域性、结构性的库存,如县级市、中心镇,还有一些地区要增加商品住宅库存。”相关负责人表示。比如杭州,截至6月底,市区住宅存量已经降至72982套,去化周期仅需6个月,供求关系紧张又易引起房价波动。“《行动方案》提出了10至16个月的合理范围,就是针对我省库存的这一特点。”该负责人说。

  为有序化解库存、促进供需平衡,《行动方案》提出了包括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支持自住型和改善型购房需求、鼓励新市民购房和农民进城购房等8项有力措施,其中不乏创新亮点。

  在鼓励新市民购房和农民进城购房方面,浙江省将“全面取消县(市)购房落户条件限制,放宽除杭州外的设区市市区购房落户关于建筑面积、资金额度的要求。”对此,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城乡建设经济系主任、住房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原主任陈淮表示,“一线城市供求关系紧张不会持久,倒不如把目光投向浙江的一大片特色中小城市。”全面取消县(市)购房落户条件限制,将大大降低新市民、农民进城购房落户的门槛,释放其住房需求。

  在消化非住宅商品房库存方面,《行动方案》作出了政策探索,提出“对空置待售的非住宅商品房,允许房地产企业实行整体用途转换,涉及土地用途改变的,依法办理用地手续。”

  稳价格:制订预案应对房价异常波动

  今年1~5月,浙江省11个设区市市区商品住宅成交均价同比上涨13.2%。

  稳房价,不仅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更事关民生。“《行动方案》要求各市、县(市、区)制订住宅价格异常波动应对预案。”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相关负责人说,“接下来,各地将提出稳房价的目标,如果超过目标范围,就要采取措施。”

  《行动方案》要求得十分具体,对于在售商品住宅库存消化周期超过20个月的,或者在售、在建待售及已出让停建商品住宅消化周期超过30个月的市、县(市、区),暂停商品住宅用地供应,原则上暂停新开工各类保障房工程。对于在售商品住宅库存消化周期小于8个月的市、县(市、区),应及时增加商品住宅用地供应。

  促转型:加快房企转型升级

  “商品房的库存,还与供给结构不合理有关。”相关负责人解释,“一些库存是由于过去政府在供应土地时没有考虑长远,一些是由于企业拿地建房时决策失误,一些是由于产品设计跟不上主流市场变化。”因此,优化供应结构、加快房地产企业转型升级是《行动方案》的一个重要着力点。

  《行动方案》提出了发展跨界地产、提升产业水平、发展总部经济、推动兼并重组、落实减负措施5项产业政策,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住宅全装修、智慧住宅等内容都被列入其中,旨在引导企业研究住房需求,创新产品内涵,彰显浙派人居品牌。

  “对企业来说,一开始会增加资金成本,对技术管理都会有更高的要求,但政府也会加大对强企名企开发项目、全装修项目等优质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万事开头难,一旦技术领先,就会形成技术壁垒,今后企业将会发展得更好。”该负责人说。

  浙江省不仅要求加快培育全省房地产强企名企,重点发展一批年销售额50亿元以上的省级强企名企,还要求各地推动待建在建项目较多、在当地具有一定品牌知名度的二级以下的房地产企业兼并重组,有序淘汰项目开发单一、处于尾盘销售、无法正常运行等情况的房地产企业。根据《行动方案》,到2020年,浙江全省兼并、重组、淘汰房地产企业20%以上,强企名企市场份额达到75%以上,产业集聚发展能力明显提升。

  建机制:完善房地产政策制度

  产业要发展,制度是保障。《行动方案》要求建立完善的土地供应、开发经营、财税金融、统计监测等房地产政策制度。

  在完善土地供应制度方面,浙江将完善房地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严格控制宗地出让规模,平抑出让地价波动;规划设计条件明确的装配式建筑、住宅全装修等符合绿色建筑的要求纳入土地出让条件;探索土地弹性年期出让等制度。

  在完善统计监测制度方面,浙江将进一步完善房地产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分析制度,建立和完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商品房库存统计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7月,全省商品房库存将向社会公布,这是一个全域的数据,将涵盖全省90个县(市、区)。”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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