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快把人行道占完了 城管交警都说没见手续
“停车场就在人行道上,占了人行道路面的大部分,不知道是谁在这里设置的?有没有考虑过行人的感受?”昨日,唐先生再次经过长安南路长延居小区门口时,看到路边被圈起来的停车场,不住地叹息着。
市民:谁在人行道上设置的停车场
唐先生住丈八东路,经常会去电视塔附近的商场购物,长延居小区门口是他的必经之地。唐先生说,小区门口南侧的人行道上,有个停车场,好几年了,几乎把人行道都占完了,严重影响行人通行。
“长安路是主干道,究竟谁在这里设置的停车场呢?如果没有手续,为什么一直没有被取缔?如果有手续,如此不合理的停车场,谁给批的手续?”唐先生说。
收费员:是昼夜停车场还能包月
这个停车场在电视塔盘道以西,路边道沿上矗立“P”字样的一个标志牌,上面备注:“停车场24小时对外开放,8点到22点,2元每小时;22点到次日早8点1元每小时。”
昨日下午,华商报记者在现场看到,停车场从长延居小区门口南开始施划,又向右延伸,呈现“L”型,共有50多个车位。从长安路进入停车场,需要通过收费岗亭和升降杆,收费员没有工装,也没有工牌。收费员说,停车场可以包月,押金50元,每月350元。
停车场一圈都有地桩,地桩将人行道分成了两部分,十多米宽的人行道在停车场里面,供行人走的路面不到2米。停车场里面,还有一编号为5037公共自行车租赁点,如果车停在车位上,公共自行车就无法正常停放。
长延居小区门口是一家幼儿园,距离停车场仅十几米的距离。
“停车场外面的道沿太窄了,根本走不成,走停车场里面的话,还得不断地避让停放的车辆”,路过的市民说。
停车场负责人:办理过手续
这家停车场开了多久了?到底有没有手续?收费员称,大约两三年了,负责人不在,手续拿不出来。
华商报记者电话联系上停车场的负责人,他说,在停放办办理过手续,他人不在,暂时拿不出来。
华商报记者和西安市机动车停放服务中心取得了联系,得到的答复是,2014年7月11日,西安市城管执法局正式将人行道机动车停放管理事权,下放移交给城六区城管执法局和相关开发区城管执法分局执法管理。昨日下午,雁塔区城管执法局长延堡中队工作人员前往查看,收费员称暂时看不了手续。雁塔区城管执法局停放办的负责人称,这个停车场的位置在道路红线以外的区域,并没有在城管执法部门办理过手续。
停车场占用的会不会是小区的地方呢?长延居小区物业办负责人说,和小区没有关系。
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雁塔大队的交警也去现场查看,收费员也说手续暂时拿不出来。经过初步核查,该停车场未在交警雁塔大队备案。
gt;>相关规定
停车位设置后
剩余人行道宽不低于2.5米
2014年7月实施的《西安市人行道机动车临时停车站点设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人行道机动车临时停车站点是指,在人行道范围内,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由辖区城管执法部门施划停车泊位而设置的临时停车站点。人行道停车泊位,应当确保设置后剩余人行通道宽度在3米以上,最低不低于2.5米。另外,不能设置停车位的区域包括中小学、幼儿园出入口两侧50米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