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天然气降0.12元/m3 陶瓷企业减负效果几何?

提要:2010年,福建省泉州市政府出台规定要求晋江、南安陶瓷企业所有窑炉不得采用水煤气,限期改用液化天然气,不使用的企业将被强制性关闭。虽然泉州陶企“断臂求生”完成了煤改气,然而天然气的成本问题一直在困扰着泉州陶瓷企业。

  来源:陶城报          近日,泉州市陶瓷企业收到一份泉州市物价局在6月8日发布的名为《泉州市物价局关于泉州市非居民用户管道燃气终端销售价格的通知》的文件,文件称根据《价格法》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将泉州市非居民用户管道燃气终端销售价格调整为2.87/m3元,自2016年6月1日起开始执行。

  近年来,随着经济下行,建陶行业发展速度也逐渐放缓,而陶瓷企业发展粗犷、环保设施不规范、排放高污染等问题却受到政府高度重视。陶瓷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因大量使用燃煤,严重污染了环境,陶瓷行业实施“煤改气”势在必行。

  2010年,福建省泉州市政府出台规定要求晋江、南安陶瓷企业所有窑炉不得采用水煤气,限期改用液化天然气,不使用的企业将被强制性关闭。在强大的环保压力下,泉州产区率先在国内实现全面“煤改气”。

  虽然泉州陶企“断臂求生”完成了煤改气,然而天然气的成本问题一直在困扰着泉州陶瓷企业。据了解,2009年泉州的天然气价格为2.8元/m3,而到2015年,泉州市面的天然气价格曾一度高达3.89元/m3。泉州建陶行业一天所消耗天然气约为400万m3,就算1毛的燃料差价对陶瓷行业来说,每个月都会相差几千万元。目前广东天然气价格大概3元/m3,淄博的天然气价格为2.9元/m3,四川夹江天然气价格为2.68元/m3,而泉州天然气的价格却远远高出其他产区,严重削弱了泉州产区的产品竞争力。

  2016年5月21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的意见》,其中第21条政策措施中的第16条,要求福建省物价局和福建省经信委按照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根据福建天然气购气成本变动情况及时降低到达城市的门站气价;加强对城市燃气公司的成本监审和工业用户气价监管,降低中间环节加价,确保上游降价空间及时传导到工业用户,切实降低工业企业用气成本。

  虽然政府的文件发了下来,但是泉州产区的陶瓷企业却并没能设身处地地感受到这股“温暖”,天然气的高成本让众陶企苦不堪言,产区已出现部分陶瓷企业向外转移的现象。为此,6月6日,福建省陶瓷行业协会联合南安市陶瓷工业协会、晋江市磁灶商会、晋江市内坑商会,向福建省政府提交请愿书,希望相关部门能“降低企业用气成本”,为企业用气减负。请愿书认为,泉州作为全国唯一全面使用天然气的建陶产区,理应得到政府更多的政策支持。但是,泉州市政府在全国率先推行建陶行业“煤改气”后,供气单位独家垄断、单方定价、暴利经营,致使建陶企业蒙受非正常的高额成本之痛。对此,省(市商)协会针对泉州建陶企业天然气价格与市场价格不接轨的问题,再次向省政府、省经信委和泉州市政府反映,要求新奥公司以市场价格向企业供气。

  由此看来,此次泉州市物价局发布的调整管道燃气价格为2.87/m3元的通知,应该是经过和双方的调解后所核定的一个折中数字。据行业人士计算,降0.12元/m3,按现有在产生产线估算,泉州建陶行业一年可节省3亿多元。建陶产业作为一个高耗能的产业,巨大的燃料成本成为拖慢企业发展脚步的一块巨石。要想给企业减负,除了企业自身需要积极寻求转型和创新机遇,提高产品的竞争力之外,政府也应适当给予一定的支持。尤其泉州产区作为全国第一个实行“煤改气”的产区,如果连合理的燃气价格都无法享受的话,难免会给其他产区煤改气带来负面影响。

  背景阅读:“十三五”将逐步放开天然气 气源和销售价格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到2017年,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基本放开。国家发改委明确表示,“十三五”时期要逐步放开天然气气源和销售价格。

  今年3月以来,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对省内跨市天然气管道运输成本和市内短途天然气管道运输成本实施定期监审,涉及企业财务、天然气购销、管道运输气量和周转量、管道建设情况、管道运输成本等一系列情况,在此基础上重新核定管输费用。将来用户支付的天然气价格就是供求双方交易价格加上管输费。

  根据安迅思调研统计发现,各地的省级天然气管输价格不一,整体在0.15元/m3至0.5元/m3之间,且相当一部分省份在0.25元/m3以上。当前相对于低廉的煤炭、液化石油气、燃料油等替代能源,天然气的价格优势并不明显。在国内外经济形势不乐观,企业降本需求大的背景下,广东、浙江等地相继发文,进一步降低省内管网管输费及城市燃气企业配气价格,其他一些省份也在研究完善省级天然气管输价格形成机制,降低城市燃气企业配气价格等。

  广东省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电厂用户代输价格和工商业用户代输价格也下调了约0.02元/m3。而江西对省内大型天然气用户实行省管网公司、终端城市燃气企业与工业企业之间,三方共同协商签订供用气协议,落实用气优惠。(陶城报/徐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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