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房价“节节高”引来“毁约潮”
随着合肥楼市的持续火爆,伴之而来的房产买卖纠纷案不断增长。5月17日,记者从合肥市中院获悉,今年以来,合肥五家基层法院受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激增至326件,同比增长243.2%,其中因房价上涨毁约案件数量增幅最大。
合肥5家法院受理房屋买卖纠纷案同比大增243.2%,其中大多因房价上涨毁约
市场经济,钱是绕不开的话题。古人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挣钱并没有错,但人不能被钱迷了双眼,不能因为钱财,失去道义,丢了诚信,如果将钱看得太重,也许麻烦就会接踵而至……
??案例:卖房人中途加价20万遭起诉
2016年2月,家住合肥市新站区的李某某通过中介看上了同一小区张某需要出售的房屋。因为双方同住一个小区,彼此之间相互认识,在经过讨价还价之后,双方最终达成85万元的成交价格。3月初,双方在中介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李某某向张某支付了定金2万元,双方约定李某某支付40%的首付款,剩余款项由李某某通过银行按揭方式支付。
合同签订后,李某某按约凑齐了首付款,并向张某支付。因3月份合肥二手房价格上涨幅度较大,张某要求李某某加价20万元,否则不予出售。对于张某的加价行为,李某某表示不能接受,并要求张某按合同约定履行过户及交房义务,双方发生争议,李某某遂诉至法院。
??数据:房屋买卖纠纷案同比增243.2%
自今年3月份以来,随着二线城市楼市的迅速升温,合肥也进入“抢房”阶段,多个板块出现一房难求现象。然而,随之而来的房产买卖纠纷案也不断增长。来自合肥市中院的统计, 截至2016年4月10日,合肥市区五家基层人民法院受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数激增至326件,同比增长243.2%,其中因房价上涨毁约案件数增幅最大,房价上涨导致毁约案件,已经成为当前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主要类型。房价上涨幅度较大的滨湖新区所在的包河区法院、政务区所在的蜀山区法院,案件增幅相较其他法院更为明显。
记者了解到,“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案情各有不同,诉讼请求多种多样,买受人坚决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案件占比较大,其次是买受人同意解除合同,但要求出卖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买受人诉求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卖房人双倍返还定金,并按照同地段同类型房屋市场价格赔偿损失等。
从案件实际审理情况看,房屋买受人诉求继续履行合同的案件,绝大多数仅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有的仅支付了部分定金,但还没有进入支付首付款、办理按揭等实质性履行阶段。
解析:三大原因造成“二手房”交易纠纷
“二手房”属于市场存量房屋,其交易特性不同于其他市场商品交易。相对于买受人与开发商之间的新建商品房交易,“二手房”交易具有程序复杂、交易难度大、风险大等特点。而且由于历史原因,目前“二手房”房源复杂且产权归属多元化,导致“二手房”交易时容易产生纠纷。
其次,随着房屋价格短时期内的快速攀升,导致房屋买卖双方心理预期变化较大。有的出卖人看到房屋的市场价格比合同约定的价款差价较大,如果双方约定的定金或违约金显著低于房屋差价,出卖人在利益的驱动下就会选择毁约,要求买受人增加价款或者解除合同,以寻求新的买方以更高的价格出售该房屋,结果造成大量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发生。
另外,房地产中介居间服务行为不规范。当前房屋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行为不规范现象时有发生,有的故意发布虚假不实信息,有的故意隐瞒房屋真实情况。有些中介机构从业人员,明知出卖人不具有处分权或房屋存在其他权利瑕疵,为促进交易仍然违规提供服务等等。中介机构存在的各种不端行为,对有关纠纷的大量出现也产生了推波助澜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