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将下调至12%

提要:深圳现行的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为职工缴纳和职工个人缴纳的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缴存基数的5%,均不得高于缴存基数的20%。

  深圳现行的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为职工缴纳和职工个人缴纳的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缴存基数的5%,均不得高于缴存基数的20%。

  据深圳市公积金中心的相关负责人介绍,深圳现行的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为职工缴纳和职工个人缴纳的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缴存基数的5%,均不得高于缴存基数的20%。

  从2016年5月1日起将缴存比例上限从20%调整到12%,这将影响现缴存比例在13%-20%区间的职工,不过,据称这部分职工仅占深圳缴存职工总数的4%。

  深圳市公积金中心的相关负责人还表示,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目前未做调整,仍执行个人最多可贷50万、家庭90万的政策。对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政策,也暂时未做调整。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过往报道,4月15日于国新办吹风会上,住房城乡建设部表示,对于国务院13日会议决定“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相关规范及执行政策目前正在加快制定当中。

  住房城乡建设部表示,目前其正连同发改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制定《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其中涉及的一项内容为,各地区应当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规定,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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