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深圳发放公积金贷款55.31亿 保持应贷尽贷

  《深圳市2016年第一季度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情况》近日对外公布。一季度,深圳市缴存公积金101.26亿元、提取54.40亿元、发放公积金贷款55.31亿元,近万个家庭一季度享受到公积金低息贷款优惠。记者从市公积金中心还获悉,自去年8月1日以来,深圳公积金支持万余非深户职工回乡购房。

  今年第一季度,全市单位开户6327户,个人开户22.92万户,截至2016年第一季度末,累计单位开户14.86万户,累计个人开户956.07万户。另外,第一季度全市缴存公积金101.26亿元,截至第一季度末累计缴存1581.17亿元;全市提取公积金54.40亿元,截至第一季度末累计提取635.55亿元;全市发放公积金贷款9095笔,发放金额55.31亿元,截至第一季度末,累计发放10.50万笔共计571.12亿元、累计回收贷款55.8亿元。

  据市公积金中心负责人介绍,自去年8月1日深圳扩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覆盖范围以来,该中心为回户籍地购房的非深户缴存职工开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共计10462份。此外,截至目前该中心已受理异地缴存公积金的深户职工申请的公积金贷款101笔,发放金额4086万元。需要提醒的是,在异地缴存公积金的深户职工到深圳购买首套自住住房,需在异地连续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在深圳缴存公积金的非深户职工,想回户籍地购房,需先了解当地的异地贷款政策是否放开,再向当地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据介绍,深圳周边的东莞、中山等城市,已经取消户籍限制,只要在深圳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如果去东莞、中山买房,就可以向东莞、中山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

  该负责人还介绍道,深圳公积金贷款目前仍维持家庭房产套数认定原则,即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2成;家庭购买二套改善型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3成。对于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政策暂时未做调整,仍按照现行政策执行。深圳公积金贷款业务自2012年9月上线以来,每年贷款发放额及个人住房贷款率均呈快速增长趋势,凡是满足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缴存职工,均可提出公积金贷款申请,做到了应贷尽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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