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试点方案获批复

  4月11日,国家发改委官网发出《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同意甘肃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开展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试点方案的复函》,同意包括内蒙古在内的上述3个省份开展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试点,并要求3省按照修改后的试点方案执行。

  据介绍,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是指通过扩大用电需求、完善输配电价政策、促进市场化交易等方式,提高本地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按照我区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试点方案,蒙东地区将通过支持风电参与大用户直接交易试点,实行发电权替代,扩大可再生能源外送等方式开展试点工作。蒙西地区将通过把可再生能源纳入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开展可再生能源直接交易,开展跨省跨区低谷风电交易,开展风电替代自备电厂发电试点工作,开展风电与供热企业、风电与抽水蓄能电站等交易品种研究工作等方式开展试点工作。

  国家发改委要求,试点地区要妥善处理好就近消纳试点与电力外送的关系,实现有机结合、相互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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