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经适房上市细则有望出台 惠及2万多业主
文章来源:信息日报。近日,本报接到多名读者反映称,他们2008年购买了青云谱区阳光家园小区经适房,按规定经适房五年内不能上市交易,如今五年期限早已过了,但上市交易文件迟迟未出台。记者了解到,经适房曾让不少人实现安居梦,但随着生活条件改善,希望出售经适房置业升级的想法,成为越来越多经适房业主的新期许。
讲述
期待出售经适房换大房
城南经适房阳光家园小区,共分为A、B、C、D、E、F六个区。据居民讲,该小区由南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开发建设,房源类型有还建房、经适房与商品房。熊民(化名)是A区11栋的业主,据他介绍,此处经适房是2008年签的合同,如今已经8年过去了,现在孩子大了,75平方米的面积有些不够用,家里还有老人,期待能出售这套经适房,再买套面积更大的房子,但经适房上市政策迟迟未落地。不仅如此,他至今仍未取得房产证,这让他们一家人很着急。
像熊民一样焦急等待的居民,在阳光家园小区还有不少。而据了解,南昌市共有经适房2万多套,分布在城东、城南等不同区域。显然,期待经适房上市政策落地的居民数量不在少数。
记者了解到,市民提到的“5年期限”源自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的若干规定》,其中指出,南昌市经济适用住房需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满5年,在交清购房款基础上补缴相应价款,方可上市交易。
遗憾
经适房上市细则迟迟未出台
2013年,南昌市2007年摇号分配的首批经适房获得房屋所有权证已满5年,具备上市条件。当年,就此问题已经有很多市民咨询过,根据媒体公开报道,当时南昌市房管局回复称,该市经适房上市细则目前已草拟完成,正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待出台后,将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
然而,此后并未见有细则出台。2015年,南昌市房管局再次回复称:由于在补缴价款标准方面,我省政策与国家政策存在不一致,市政府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后,于近期明确补缴价款标准。市房管局根据市政府政策精神草拟了《南昌市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和回购操作流程》,正与相关职能部门协商,协商一致后报市政府批准即可实施。《操作流程》出台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可选择补交价款取得完全产权,或申请政府回购退出住房保障序列。
进展
上市细则已草拟完成
针对这一回复,有市民质疑,同属江西的赣州去年8月出台了相关政策,缘何南昌的政策迟迟未落地?此外,江西周边省份的武汉、长沙、杭州市也都早已出台了经适房上市政策,期待南昌市政府部门加紧制定细则,尽快出台。
今年1月,南昌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南昌市经济适用住房需取得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满5年,在交清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款的基础上,补缴相应价款,方可上市交易,即转为商品房。南昌市房管局已根据市政府政策精神草拟了《南昌市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和回购操作流程》。
就此事的最新进展,11日下午,南昌市房管局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回复称,政策正在加紧制定,有望今年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