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存款利率上调至1.5%

  昨天,一条“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上调至1.5%”的消息引起不少市民关注。根据国家三部门联合发文通知:自2月21日起,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现行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

  据了解,当年归集和上年结转的分别按活期存款和三个月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息,目前分别为0.35%和1.10%。此次调整后,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将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目前为1.50%。举例来说,如缴存职工去年年底户头结余公积金有5万元,今年这部分产生的利息将从550元涨到750元。而今年每个月公积金有1000元(职工与单位各缴纳500元),原来按活期算1年的利息只有22.75元,现在按定期算有97.5元。到今年年底,这笔公积金将变为62847.5元,按原来的利率则只有62572.75元,增加了274.75元。

  有业内人士认为,提高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对房地产市场价格的变化基本不大,主要作用是可以激发更多市民缴纳公积金的意愿,扩大公积金归集面,让更多职工可以享受到公积金缴纳、贷款的政策。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实际归集人数从2011年的13万多人上升到2015年的21万多人,归集面已实现机关事业单位全覆盖。

  而在公积金使用方面,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占全市各家商业银行发放个人购房商业贷款总量的50%,如果加上职工购房、租房等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资金投放已超过全市商贷资金投入的总量。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的社会效益取得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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