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规定珠江江心岛屿不得再开发房地产项目

提要:珠江广州段未开发的岛屿全部纳入生态农林用地和湿地进行控制,不得开发房地产项目,大约有30个是未开发岛屿,包括大蚝沙、丫髻沙、沉香沙、大吉沙等。广州下一步将成立珠江江心岛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岛屿的土地整理,研究搬迁安置和用地收储,并将岛上建设用地腾挪置换为非建设用地。

  11月2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珠江江心岛保护规划工作方案》,将对珠江广州段未开发的岛屿全部纳入生态农林用地和湿地进行控制,不得开发房地产项目

  据了解,《工作方案》管辖的范围包括市域内珠江水道全长403公里的江心岛屿,共约40多个。其中7个是历史上已有建设的岛屿,包括小谷围、大坦沙、海心沙、沙面、生物岛等;大约有30个是未开发岛屿,包括大蚝沙、丫髻沙、沉香沙、大吉沙等。

  《工作方案》称,在现状摸查、相关规划和案例借鉴的基础上,将实施生态优先,彰显特色,分类管控,永续利用。

  同时,广州下一步将成立珠江江心岛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岛屿的土地整理,研究搬迁安置和用地收储,并将岛上建设用地腾挪置换为非建设用地。

  广州市政府相关人士表示,对于二沙岛、小谷围这样已经开发的岛屿,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经编制完成并经过规委会审议,也报市政府审批通过了的,会依照规划进行实施。

  另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查询,11月2日,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在官网也发布公告称,即日起,该市正式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公告强调,不动产统一登记是国家、省、市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继日前不动产登记局和不动产登记中心挂牌成立并完成市、区两级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后,自2015年11月2日起,广州市全面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土地、房屋登记业务由市、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按职能分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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