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江沥水环境整治项目“住改商”补偿提高到60%

提要:9月2日,惠城区政府网公布了 《惠城区望江沥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与原来的征求意见稿相比,《实施方案》变动不大,主要是“住改商”房屋评估价值补偿比例提高和永久性经营房屋过渡期补助标准提高了一些。

  望江沥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政策听证会过去4个多月后,“终极版”的征补方案终于确定了。9月2日,惠城区政府网公布了 《惠城区望江沥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与原来的征求意见稿相比,《实施方案》变动不大,主要是“住改商”房屋评估价值补偿比例提高和永久性经营房屋过渡期补助标准提高了一些。

  置换面积

  每户可置换不高于240平方米安置房

  根据《实施方案》,望江沥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范围位于江北街道望江村、小金口街道乌石村,汝湖镇虾村和新光村,涉及约312栋(间)房屋和其他建(构)筑物,建筑总面积约7.6万平方米(以实际测量为准)。

  在4月24日的听证会上,征求意见稿上 “被征收人每户可置换最高不高于24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安置房”的内容成为听证参加人关注的焦点。当时就有听证参加人说“村民的意见是要求按1:1置换”。

  《实施方案》中,每户最高可置换面积仍为240平方米。其中提到,被征收人每户可置换最低不少于45平方米(含45平方米),最高不高于240平方米(含24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安置房。被征收房屋价值不足置换45平方米建筑面积安置房的,不足部分由被征收人按安置房成本价计算补足差价。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按等值置换原则计算建筑面积后,超过可置换的安置房建筑面积240平方米的部分,由征收部门按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值与选择置换的安置房市场评估价格之间的差价给予被征收人货币补偿。”

  安置房

  初定江北29号小区但方案中未明确

  安置房的选址也是也是被征收人关注的焦点。在4月份的听证会上,就有听证参加人提出希望明确安置房的选址。当时,惠城区国土资源分局征地中心主任杨楠修和市国土资源局征地中心主任孙育智都提到,安置房选址初定江北29号小区(惠民大道旁国汇山小区对面)。

  不过,《实施方案》中,仍没有明确安置房的选址。其中提到:“根据就近原则进行选址,纳入本项目征收范围,与项目征地工作同步开展,具体地点待市政府明确后再予以公布 (安置房建设工作由市代建项目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

  交付标准为符合国家有关规范的毛坯房,计划在2019年12月31日前建成交付使用。

  调整

  补偿和补助标准有了提高

  相比征求意见稿,《实施方案》的补偿和补助标准有了提高。如对住宅改作商业经营用途的,经当地镇(街道)会同当地所在工商、税务部门调查认定为有合法经营手续的,参照“住改商”的政策以分类评估的房屋市场价值的60%给予补偿,而原来是按50%的标准补偿。

  另外,对永久性经营房屋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助标准也提高了。市政道路临街首层商铺 (门面正对道路)按实际经营的建筑面积从每月40元/平方米提高到每月50元/平方米,二楼以上从每月20元/平方米提高到每月25元/平方米;其他路段(含巷道)首层商铺按实际经营的建筑面积从每月20元/平方米提高到每月25元/平方米、二楼以上从每月10元/平方米提高到每月12元/平方米。

  进度

  受征地拆迁影响施工进展较慢

  记者从惠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获悉,施工单位正抓紧对已交地的地段进行施工,目前正在金石四路补水渠、摩卡小镇、鼎峰国汇山(左岸)等地段施工。“施工进度比原计划要慢一些,主要是受征地拆迁影响。”该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实施方案》获批公布后,相信征拆工作会推进更快,这也将利于施工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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