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稳增长审计报告公布22省涉资金沉淀和土地闲置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8月30日,国家审计署公布7月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这也是自5月份以来审计署公布的第三份稳增长审计报告。
与前两份审计结果相比,此次审计报告新公布了资金沉淀和土地闲置问题的审计结果,此外,贯彻落实中央政策措施的部分配套制度不完善及部分政策措施未落实、未按规定落实简政放权要求、重点项目推进缓慢等问题依然存在。
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审计研究室主任汪德华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跟前两月份相比,7月的审计报告非常详细,审计报告的公开有利于出现监督合力,也能对某些不在抽查范围内的问题获得警示。此外,回顾前期跟踪审计发现的问题的整改情况,可以看到绝大部分项目或措施都已进入整改环节。
22省涉资金沉淀和土地闲置
审计署财政审计署相关负责人表示,从审计来看,一是22个省及2个部门存在资金沉淀和土地闲置问题,涉及资金564.47亿元、闲置土地3.6万公顷。二是10个地区、部门贯彻落实中央政策措施的部分配套制度不完善、有的政策措施未落实。三是3个中央部门和2个地区未按规定落实简政放权要求。四是18个重点项目推进缓慢,涉及项目投资502.73亿元。
而在此前,审计署已经连续发布了5月份和6月份的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结果。上述两月审计问题主要集中在资金使用不到位、项目推进缓慢和贯彻落实中央措施不到位三方面。
与前两次的审计结果相比,7月的审计结果还着重审查了东北和西部地区财政存量资金和闲置土地的盘活利用情况,以及部分重大政策配套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在资金沉淀和土地闲置方面,审计结果显示,22个省及2个部门存在此类问题,涉及资金564.47亿元、闲置土地3.6万公顷。其中2个中央部门财政存量资金收回不完整,16个地区财政专户结存的财政存量资金未及时盘活,部分中央专项资金未及时分配下达,一些地方由于土地规划调整、土地已用于贷款抵押等,闲置土地盘活较慢。
例如,农业部、环境保护部将部分2012年及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填报为2013年度结转资金,导致财政部少收回上述单位财政存量资金8687.81万元。
在省级层面,黑龙江、吉林、辽宁三省财政存量资金未及时盘活,广东稳增长预算资金分配下达不及时,北京、安徽等七省市闲置土地盘活不到位。
上述负责人认为,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是当前财政管理中的一个热点和难点,是用足用活积极财政政策的关键举措。此次跟踪审计将财政存量资金和闲置土地盘活情况作为重点关注内容,是落实国务院工作部署的具体举措。
汪德华说,盘活存量资金一直作为稳增长政策的重点,在宏观经济当中占据特别重要的位置。今年年初公布地方赤字预算6000亿,中央超过一万亿,这样的力度仍然不够,盘活过去的存量资金能与财政赤字起到一样的作用,是宏观调控的有力抓手之一。另外,6月央行数据显示国库存款呈下降趋势,7月存量再度增加,国库存款过大可能也是政府的考虑因素之一,所以盘活存量资金一直是跟踪审计的一项重点。
10地区和部门稳增长政策落实不力
政策未落实和不完善则涉及10个地区和部门,例如,民政部未按时出台慈善组织及社会捐赠等3项具体措施、江苏省个别企业融资被增加多项附加条件等。
上述负责人表示,一些部门和领域的具体制度规定没有及时修改完善,有的甚至成为改革推进过程中的桎梏,影响了政策落实的效果。此次公告反映了部分部门和地区在落实金融支持“三农”、商事制度改革、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政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审计署还将密切关注和反映此类问题。
“比如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从2014年审计报告就有发现,说明传导机制不通畅,宏观经济可以出台很多政策,落实到具体问题上则需要审计的监督”,汪德华说。
此外,重点项目建设进展缓慢的情况依然存在,审计结果显示,18个重点项目进展缓慢,包括海南文昌至琼海高速公路、上海市崇北三期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等。
汪德华表示,重点项目建设推进一直是政府治理的顽疾,这也说明传导机制有问题,今年盘活存量资金对于经济形势更为重要。项目启动不了,就会带来资金沉淀,只有项目落地,才会对实体经济产生影响。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多部门的有效配合。
针对目前的整改情况,上述负责人表示,2014年8月以来,通过整改,促进新开工项目728个、完工856个,还有300多个项目加快了实施进度,促进制定完善50余项规定及办法。
例如,对2015年1季度审计反映的43个重大投资项目未及时批复问题,发展改革委逐项进行梳理,协调推进相关工作,至2015年7月下旬完成13个项目的审核和批复,15个省取消了100项自行设置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
上述负责人还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发挥监督合力,加大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追踪,并持续公开追踪审计结果。
除了审计之外,在上周,经监察部审核,辽宁、吉林、安徽、福建等7省对59名干部在审批、决策和监督等政策执行过程中懒政怠政、失察失职渎职等不作为问题,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个别违法者受到刑事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