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好“三字经” 推进保障房建设
来源:中国建设报
2015年,国家批准贵州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建设任务50.22万套(户)(较2014年同比增长25.52%),其中棚户区改造任务34.9万户、基本建成任务17.02万套。截至6月底,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已开工35.26万套(户),开工率为70.21%,其中棚户区改造20.3万户;基本建成12.31万套,完成率为72.35%;完成投资218.02亿元,占全年完成投资300亿元的72.67%。
按照省委、省政府“住房保障工作走前列”的工作要求,我厅以薄弱环节为突破口,抓住项目建设的各个关键节点下功夫,充分调动各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全省城镇住房保障工作步入发展快速通道。
超前谋划 围绕“早”字打基础
项目储备早谋划。2014年7月,我厅在全省范围内启动了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库的建设工作,要求各地把规划细化到项目,提前落实2015年项目清单,形成项目台账,建立了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储备库,为今年的计划申报做好准备工作。
年度计划早安排。2014年9月,我厅根据各地2015年项目申报计划,结合项目储备情况,对申报项目的前期手续和图片等相关资料进行逐一审核,筛选出具备在2015年一季度以前开工的成熟项目纳入申报计划,条件不足的继续作为以后年度项目储备,形成了自下而上的年度计划申报和项目审核机制,也形成了项目库循环滚动的良性储备机制,为申报项目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奠定了基础。
项目建设早动工。各地根据项目的审核情况,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各项手续后,有序进入工程建设阶段。2014年12月,省人民政府在铜仁市组织召开了全省同步的集中开工现场会,既是各级政府向社会作出的承诺,也展示了各级政府的信心和决心,为各地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顺利推进夯实了基础。
健全机制 围绕“督”字促进度
建立目标责任机制。由省人民政府分别与各市(州、贵安新区)政府(管委会)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明确工作任务、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各市(州)再分别与各县(市、区、特区)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分解落实,纳入各级政府目标绩效管理,形成系统的自上而下的目标责任管理机制。
建立专项督察机制。由省政府督察室牵头,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各相关部门组成联合督察组,按时间节点和任务安排,分头同步开展立体交叉督察工作,并将结果公布在省内多家主要媒体上,强化社会监督。各市(州)相关部门也定期开展督察工作,形成全方位、全覆盖督察机制。
建立信息反馈机制。我厅建立“厅长包片、处室包县”工作机制,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纳入重点督导范畴,对全省88个县(市、区)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察,及时通报各地进展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指导,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
奖惩分明 围绕“考”字保目标
制订考核问责制度。省政府出台了《贵州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约谈制度》,建立了对各级领导干部的问责机制,强化责任追究。
严格目标绩效考核。我厅制订了《贵州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考核办法(暂行)》,由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联合考核组,明确各项考核因素,对各地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评比,在全省范围内通报考核结果,并通过省内主要媒体公布。
强化示范推动。我厅制订了《关于对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实行奖励的通知》,设立省级年度目标考核奖励资金,在全省评选“住房保障示范县”,实行分级奖励、末位淘汰机制。为总结经验、树立典型、示范带动,2014年省级筹集奖励资金2.6亿元,一等奖奖励5000万元,每个“住房保障示范县”奖励1000万元。
此外,贵州省积极拓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融资渠道,通过银行贷款、企业债券、项目收益债、信托计划等金融工具,探索PPP模式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建设,为项目的快速推进提供资金支持;通过“居有所乐”工程,配套建设全民健身路径工程、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和社区书屋,加快了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入住,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