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增设电梯 要申报质量安全监督
来源:厦门网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业主要如何办理施工许可,怎么进行竣工验收备案?关于基建手续的各种问题,如今都有了详细解答。前日,市建设局发布了《关于明确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办理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按照大致流程列出详细步骤。《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关键词1 施工图:按清单提供材料
增设电梯,首先得拿到规划批文,然后进入办理基建手续的阶段,施工图报审是此阶段的首个环节。《通知》表示,申请人在取得规划主管部门颁发的规划批文后,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
施工图设计完成后,申请人需填写《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程基本情况表》,并按照《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程报审收件清单》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报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所办理施工图审查。审查后,由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所出具《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程结构专业技术指导意见书》。
关键词2 施工许可证:向区建设主管部门申请
依照《通知》,申请人需要申报的不仅是施工图审查,还有质量安全监督。申请人需填写《厦门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报表》,并持申报表所要求的证明文件及材料,向住宅所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申报手续。
至于施工许可证,则由住宅所在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申请人填写《厦门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后,持申请表所要求的证明文件和材料,向区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关键词3 竣工验收:办档案认可需备三类材料
当基建手续办理到竣工验收阶段时,申请人需要注意,竣工档案认可申报和竣工验收备案得向不同单位申请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由申请人向住宅所在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并提交《厦门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和相关证明文件、材料。
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和认可手续,需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C厅16号窗口(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窗口)处办理。办理该手续时,申请人可委托经办人处理,但必须备齐三类材料——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厦门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申请表》、《电子档案质量保证书》和《保密协议书》,其中前两项得由申请人填写;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程纸质和电子档案各一套(含工程准备、监理、施工、预验收阶段文件及竣工图)和《建设工程(项目)级著录单》及其电子文件。
关键词4 授权委托:可委托专人作为业主代表
增设电梯的实施主体为同意增设电梯的所有业主,不过在具体办理各项手续时,业主们可进行授权委托。若委托其中某位业主作为业主代表人,负责增设电梯工程行政许可及建设等一切有关事宜,则应填写《业主授权业主代表人委托书》。
若业主们委托原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改房原售房单位、电梯安装企业、设计单位等作为代办单位,那么代办单位应持有业主签署的《业主授权代办单位委托书》。
提示:市民可在市建设局官方网站上查看《通知》具体内容,并下载办理增设电梯基建手续所需的相关表格。
【提醒】
选择施工企业 注意核实资质
市建设局提醒:电梯属于特种设备,只有取得一定资质后才能从事设备安装,不同资质等级对企业有不同要求,包括注册资金、从业经验、从业人员等各方面。
业主在选择电梯安装企业时,应对其资质进行核实,要求对方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文件或证件资料。不要单纯以价格作为考量依据,因为在低价诱惑面前,业主有可能要面临施工上的偷工减料等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