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七类建筑不得在二层及以上采用玻璃幕墙
提要:正是近年来个别城市偶发的玻璃幕墙自爆事故,促使住建部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出这一纸禁令。据悉,由于玻璃的高通透性、便于维护及清洁、重量轻、利于实现建筑的工业化,玻璃幕墙可以说无处不在。
叫停七类建筑使用
业界不知禁令何时生效
然而,玻璃幕墙自出现以来,就有争议。一方面是不节能和光污染,还有就是高空坠物问题。玻璃幕墙爆裂,是因钢化玻璃出厂时有不超过千分之三概率的自爆率。自爆后形成小碎块,从高楼坠楼后非常危险。另一方面,玻璃幕墙建筑存在维护和管理未跟上的问题,尤其是最初一批老建筑,玻璃幕墙使用近30年,接近或超过了25年使用期限,导致事故频发。
针对上述情况,日前两部门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新建玻璃幕墙5项安全防护措施。其中包括“新建住宅、党政机关办公楼、医院门诊急诊楼和病房楼、中小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不得在二层及以上采用玻璃幕墙”、“人员密集、流动性大的商业中心、交通枢纽、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等场所,临近道路、广场及下部为出入口、人员通道的建筑,严禁采用全隐框玻璃幕墙”等。
据悉,此前上海出台过限制使用玻璃幕墙的政策,成都市建委也讨论过是否出台限制玻璃幕墙使用的政策。业内人士表示,目前业界最为关心的是禁令何时开始实行。另外,对不得使用玻璃幕墙的建筑,采光怎么保证;在通知正式施行前,不得使用玻璃幕墙是否包括已通过规划设计的建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