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企业落户 最高奖励1000万元
互联网金融业发展迅猛,广州着力补齐“短板”。昨日,广州市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出,广州要成为在全国具有重要地位和广泛影响力的互联网金融中心城市;互联网金融企业落户广州最多可获得一次性1000万元的奖励;此外,还将探索建设广州金融大数据系统,为互联网金融发展提供强大的后台支撑。
措施1
整合网站交易记录建大数据系统
《实施意见》提出了多条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措施。首先,支持越秀、天河、增城等有条件的区(县级市)依托各自优势选址建设互联网金融产业基地,引导互联网金融企业集聚发展。支持互联网金融产业基地建设大数据存储、宽带基础设施等互联网金融基础设施,向互联网金融企业提供云计算标准接口服务、大数据集中处理标准化服务、金融后台集成服务、金融上下游资源垂直搜索引擎等标准化技术服务或产品。支持互联网金融产业基地依托广州超算中心的信息处理和服务能力开展互联网金融技术创新。
其次,探索建设广州金融大数据系统。依托政府公共信息平台,整合广州地区大型商业公司、电商企业、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各类要素交易平台、电信、大型社交网站的用户交易记录、支付记录等数据信息,探索建设广州金融大数据系统,为互联网金融发展提供强大的后台支撑。
措施2
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和业务补贴
《实施意见》中还给予了互联网金融企业真金白银的支持——
对法人机构在广州注册、规模大、经营规范、行业影响力强的互联网金融企业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企业年利润总额达1亿元(含)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企业年利润总额1亿元以下、5000万元(含)以上的,一次性奖励500万元;企业年利润总额5000万元以下、2000万元(含)以上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企业年利润总额2000万元以下、1000万元(含)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对互联网金融企业给予业务补贴。法人机构在广州注册、营业收入排名广州地区前20名的互联网金融企业提供融资或金融服务,如能达到下列条件,则按以下标准给予业务补贴:企业年度营业收入总额达5000万元以上的,补贴100万元;企业年度营业收入总额达2000万~5000万元(含)的,补贴60万元;企业年度营业收入总额达1000万~2000万元(含)的,补贴30万元;企业年度营业收入总额达500万~1000万元(含)的,补贴15万元。
此外,支持互联网金融企业注册登记。允许互联网金融企业在工商部门登记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时使用“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或“网络金融信息服务”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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